-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4-00067
- 发布机构:产发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4
根据《关于我市茶产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泉人大〔2023〕58号)的有关要求,由我局牵头起草《泉州市实施“三茶”统筹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595-22390740;联系邮箱:cfk740@163.com;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幢713室(邮编:362000)
附件:《泉州市实施“三茶”统筹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
泉州市实施“三茶”统筹
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茶”统筹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动泉州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三茶”统筹发展先行区,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推进我市茶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茶产业竞争力和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促进茶农增收致富,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二)工作目标
以弘扬茶文化为引领,以做强茶产业为目标,以提升茶科技为支撑,壮大泉州乌龙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现代茶业强市。到2025年争取实现以下目标:
——全市茶园面积稳定在80万亩,产量基本稳定在11万吨,涉茶总产值超过500亿元,全市茶产业创新力、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践行“两山”理论,推行倡导绿色生产,融合5G、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从“茶杯到茶园”的茶叶质量全程管控,在全国率先建成茶产业高质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体系。
——茶叶精深加工取得重大突破,茶机械、茶配套、茶包装、茶电商、茶文化、茶旅游等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全茶发展、全网营销、全业低碳、全价利用的大茶业格局进一步形成。
——实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营销创新,基本建成现代茶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安溪铁观音等泉州名茶向建设世界名牌迈出坚实步伐。培育涉茶规模以上企业200家,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13家,超过20亿元的7家。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保护与开发,提升茶文化影响力
1.构建茶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系统。加大茶产业发展史的研究及茶道、茶礼、茶法等文化的系统梳理,支持各涉茶县(市、区)开展茶史迹调查,编写茶叶志,再现“海丝茶路”的历史脉络。支持建设提升茶都茶文化博览馆、溪禾山安溪铁观音“双世遗”文化体验馆、凤山书院茶主题博物馆、国营北硿华侨茶厂华侨茶文化园区;支持泉州中山路安溪非遗馆打造泉州非遗会客厅、网红打卡点,多元展示泉州茶产业“农遗”“非遗”的时代价值和品牌影响力。支持保护和推广泉州各类传统茶叶制作工艺。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供销社,市委宣传部、史志研究室,各涉茶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涉茶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加快茶文化载体建设。支持泉州市现有50个上规模的茶庄园开展提质升级行动。支持泉州文旅集团、泉州发展集团等市级国有企业投资茶庄园、茶文化主题酒店、特色民宿等旅游产品开发,支持引进中、高端酒店品牌参与建设茶庄园观光酒店。推动“大众茶馆”进景区、进街区,在泉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市民公园(广场)和景区布局一批“泉州茶馆”“大众茶馆”、茶楼、茶吧,支持湖头古街创建海丝文化主题街区。鼓励依托品牌实体店,建设“N·茶空间”、共享茶室等场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商务局、城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泉州文旅集团、泉州发展集团
3.做强农文旅融合文章。支持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核心区建设,指导具备旅游条件的茶庄园、茶叶企业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进一步发挥茶类主体观光工厂作用。支持茶叶主产镇、村分别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金牌旅游村。支持具备研学实践条件的茶文化相关基地申报省级、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支持安溪茶文化主题舞台剧《铁观音》在泉州演出和宣传推广。支持各县茶叶伴手礼作为“礼遇泉州”的主打品牌之一。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农业农村局、资规局、教育局、商务局,泉州文旅集团、泉州发展集团
4.普及推广茶文化。支持各涉茶县(市、区)举办茶王赛、茶艺大赛、茶文化论坛等活动,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知名度的茶文化品牌。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国际茶日、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茶叶交易会等平台,全方位展示泉州茶文化魅力,讲好泉州茶故事。支持建设乌龙茶非遗文化数字教学资源平台,供各中小学、中职学校选用,推进茶文化专业培训和全民终身教育普及。鼓励支持涉茶社会团体、企业积极参与“茶和天下”·雅集等茶文化交流推广活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教育局
5.推动海峡两岸茶业交流融合。深入挖掘台湾乌龙茶与泉州乌龙茶的历史渊源,搭建两岸交流平台,进一步深化生态、文化、旅游对台合作。积极开展两岸茶叶技术交流活动,引进台湾茶企业新品种、新技术,在两岸茶业领域相关标准的制定、实施及两岸茶业标准共通上加强交流交往,组织开展人员互访和学习。推动加强茶叶全流程和全产业链合作、加强茶科技创新协作、加强信息共享、设备研发和技术推广,推动泉台茶科技向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等方面展开。建设一批市级茶叶类泉台农业融合示范基地。组织我市茶业企业参加海峡两岸茶业博览会、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不断扩大我市茶叶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委台港澳办,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
(二)统筹全链条发展,提升茶产业竞争力
6.加快建设泉州乌龙茶产业集群。继续支持各涉茶县(市、区)创建一批市级以上现代农业(茶叶)产业园、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专业村(示范村镇),补齐短板弱项,创建泉州乌龙茶产业集群,带动形成茶产业点线面集群发展的新格局。到2025年,力争创建以茶为主导产业的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农业产业强镇8个、“一村一品”专业村(示范村镇)6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建设生态茶园,保障茶叶质量安全。支持鼓励经营不善或荒废茶园土地流转,提升茶叶规模化生产。实施生态茶园建设项目,示范推广茶叶“五新”技术,改良茶园土壤,开展铁观音、佛手、闽南水仙等茶树提纯复壮,引进“春闺”等茶叶新品种。扶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茶叶基地建设,抓好认证企业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监控,加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力度,持续改善茶园生态环境,不断提升茶园生产质量、效益。到2025年,全市生态茶园占比达83%。督促茶叶种植生产主体纳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进行追溯管理。规范“安溪铁观音”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授权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经营行为、健全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攻坚突破茶叶机械制造、茶叶包装等关键技术。支持新型制茶机械研发、茶叶包装设计等涉茶全产业链开发,重点突破加工生产等关键环节的技术难题。支持研发适合全国六大茶类制作工艺的茶机设备,进一步提升泉州茶机械、茶器具在国内外市场份额,打响“中国茶机安溪智造”品牌。建设茶叶包装产业园,扶持茶包装企业做大做强。整合世界各地茶配套市场资源,在产品创新、工艺设计、需求对接等方面下足功夫,推进茶包装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建设,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各类茶叶包装订货会,打造茶包装区域公共品牌。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
9.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大安溪铁观音、闽南水仙、永春佛手等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大力培育“中华老字号”,持续提升泉州乌龙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品牌美誉度,打响“泉州乌龙茶”品牌。支持头部茶企参与“闽茶海丝行”等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影响力。鼓励茶企结合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高的国际化茶叶品牌,持续提升茶叶出口量。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市委宣传部
10.加强茶叶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建设集茶叶展示、仓储、集散、信息处理、流通加工等为一体的泉州优品(茶叶)海外展销中心。积极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支持建设公共海外仓及引进推广独立站服务。鼓励企业在境外建设(运营)公共海外仓,对仓储面积、年发货单量、发货吨数、服务企业数量达到标准的公共海外仓给予资金补助。鼓励企业参加境外线下展会,多元化拓展国际市场,对企业展位费按最高不超过50%进行补助。整合电商平台资源,建设5个以上的茶产业电商园区,在运营、税收、纳统等方面,对电商企业给予指导,支持安溪县设立“中国(安溪)茶都茶叶跨境交易中心”,打造“线上茶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供销社
11.积极鼓励参与茶叶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主体,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覆盖全产业链的茶叶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茶行业协会、商会、民营企业等参与乌龙茶国内外标准制定,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含泉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12〕254号)有关规定进行补助。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12.提升茶叶金融服务能力。支持金融支农产品创新,继续实施“惠农e贷”“茶金农”等特色涉茶金融产品。支持各涉茶县(市、区)探索办理“茶园证”(茶山茶园确权登记产权办理),推动保险公司在各涉茶县(市、区)试点茶园碳汇保险。推动公益性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在充分授权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推动银行业机构运用政务数据为企业和个人进行精准授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探索将茶园、仓单、应收账款纳入反担保物范围,不断提高茶企融资能力。鼓励优质茶企改制挂牌上市,引导茶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66号)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奖补。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泉州发展集团
(三)统筹创新服务,提升茶科技支撑力
13.搭建科研创新平台。支持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深入开展合作,打造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依托国家级茶叶检验监测中心等国字号科技平台,加强基础课题和实用课题研究。聚焦智能装备、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重点技术在茶叶生产加工上的应用,实施涉茶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联合攻关。支持优势企业和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技发展涉茶项目,突破茶产业发展存在的共性技术难题。支持安溪定期举办中国茶科技创新大赛。支持建设国家级茶叶种质资源保护与研究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
14.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鼓励茶企参与共建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组建的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力度聚集创新人才。对2023年以来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茶企兴办新型研发机构,对获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非财政资金购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的,按12.5%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15.促进茶叶加工提档升级。鼓励发展茶叶深加工,建设一批大型茶叶加工场,引进一批茶饮料、茶食品等精深加工项目,研发茶叶内含有效成分的延伸品和终端产品,拓展茶日化用品的生产领域,提高茶叶资源综合利用率。鼓励运用铁观音、黄旦、梅占等为基底茶所需原料,开发个性化、特色化且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式茶饮基料和茶饮料等,鼓励发展茶酿、茶酒、抹茶咖啡等涉茶新茶饮;鼓励新式茶饮企业将茶文化元素、美感及方便化的设计有机融入产品中,打造现代茶饮新模式。鼓励研发适应不同消费者群体需求的茶叶创新产品和茶具、茶食品等茶衍生产品,带动茶叶消费升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市招商服务中心
16.加快茶产业数字化应用。依托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提升产业信息化数据存储、数据处理和数据应用能力水平。加快建设智慧茶园,推进茶叶生产基地、加工设备、销售平台、品质监管等全程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利用遥感平台、农资监管平台、气候品质认证体系等,提高“数字茶业”全产业链应用水平。深度利用“安溪铁观音”遥感卫星和三维遥感影像数据,开展茶产业“数字基座”服务平台建设,使数据“资产化”成为推动茶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的源泉,形成茶产业数字经济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公司
17.加大涉茶人才培育力度。健全茶业人才队伍梯次培养机制,积极培育(推荐)乌龙茶(安溪铁观音)制作技艺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开展制茶工程师、制茶高级工程师、非物质文化遗产铁观音制作技艺传承人、中高级茶叶专业技术人员、制茶大师和市级农村实用人才等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支持获评中国制茶大师(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评选)等茶产业骨干人才纳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发挥乡村工匠作用,探索以打造乡村工匠工作站为切入点,深化“师带徒”机制,促进传统工艺走向市场,形成乡村共富产业的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实施“三茶”统筹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定期会商研判“三茶”统筹发展态势,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涉茶县(市、区)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家指导团队,确保“三茶”统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体系。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具体推进实施“三茶”统筹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落实。各涉茶县(市、区)推进“三茶”统筹发展成效列入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内容。
(三)强化政策扶持。统筹各类资源、资金,倾斜扶持“三茶”统筹重点项目建设,带动引导社会资金、人才等资源向茶产业汇聚。加强用地保障,各涉茶县(市、区)在每年安排的5%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支持实施“三茶”统筹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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