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3-00270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9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询社会公众对《泉州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盘活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05-19 17:4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泉州市推进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泉委发〔2023〕6号)政策规定,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起草《泉州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盘活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泉州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反馈视同无修改意见。
联系邮箱:qznyjzfk@126.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幢308室(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283704
附件:《泉州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盘活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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