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400-2024-00158
    • 备注/文号:泉农农药不罚〔2024〕8号
    • 发布机构:执法支队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19
    泉农(农药)不罚〔2024〕8号 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4-11-19 09:46
     
     
    行政处罚相对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泉州润赛久隆商贸有限公司 91350502MACU3U6531 吴思德 泉农(农药)不罚〔2024〕8号 经营假农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不予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内容如下:
    1.加强对《农药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农办法函〔2021〕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把进货关;
    3.以此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024年11月13日
    泉州市农业(不含渔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https://nyncj.quanzhou.gov.cn/xxgk/zfxxgk/fdzdgknr/qdgk/202306/t20230602_28879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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