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5-00031
- 发布机构:计财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30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部署,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对2025年泉州市农业农村系统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整治范围和反映问题途径公布如下。
一、整治范围
2022年以来中央(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县各级下达的乡村振兴资金。
二、整治内容
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相结合,按照“大范围”全面排查,“小切口”重点治理的原则,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聚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强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包括乡村振兴建设试点村、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为整治切口。
1.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围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开展全面排查,监督推动纠治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搞形式”,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2.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围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全面排查,监督推动纠治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资金投入和分配,随意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未按规定公开公示,项目违规发包、转包;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设置不切实际的考核标准,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项目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资金拨付,谋取不正当利益;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违规处置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595-22398973受理邮箱:qn22398980@163.com
信件接收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D栋719室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收
受理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欢迎社会公众拨打电话监督,我们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登记,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推进问题整改。感谢社会公众对泉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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