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4-00081
    • 发布机构:农经站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1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全市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工作培训班承办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4-05-31 16:09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21〕3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政策改革和农经农垦系统从业人员综合素质,2024年6月-7月,计划举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工作培训班,培训期数1期,培训人数45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450元,培训期限5培训经费10.125万元。为确保培训质量,按时完成培训任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2024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工作培训班承办单位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培训内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工作培训班。主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发展、村级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建设、家庭农场发展为主要内容,时间5天。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及教学能力,应配备现代教学设备。 

    2.具备相应培训资质或办学许可(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具备培训、推广职能)。有涉农培训资质、涉农教育培训经历、被确认为省级、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实训)基地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3.具备较强的师资力量。拥有数量丰富、优质的实训合作基地,能高标准高质量进行实训、参观交流等实训教学,能组织学员到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或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参观、交流、学习。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  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二) 制订提交培训初步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安排、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培训内容设定、资金使用计划、验收考核等内容。培训内容由申报单位自行拟定,课程设置应包括现场教学、实训教学等2个模块内容。课程设置具有实用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三)  师资资格证书复印件(3名以上)。

    三、其他要求

    (一) 申报材料必须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 申报单位需遵守市直有关部门培训资金管理规定,主动接受市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培训过程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培训班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培训台账规范完整、分类清楚,培训结束后应将相关材料送市农业农村局验收。

    公告时间从2024531日至621计15个工作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参可自愿参加遴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2024622日前寄泉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301)。逾期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蔡丽芬13506092301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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