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农函〔2025〕138号
答复类型:A类
傅晖文委员:
《关于培育壮大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20251140号)由我单位会同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几年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多措并举,培育壮大发展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2025年至今,已争取中央、省级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资金2750万元,用于55个村集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已争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2661万元,用于社会化服务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二、制定市级扶持政策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一在资金管理使用上,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
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泉农综〔2025〕31号),其中要求于2025-2027年期间,用好粮食生产与安全、特色农业发展、现代种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科技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3项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在产业发展上,制定《泉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对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家庭农场、休闲示范点、市级以上知名农业品牌、数字农业示范基地、电商示范平台、种粮大户、县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获奖者、优秀农业实用人才等申报通过可获得贴息补助,目前已累计补助814家、3589.53万元。2025年已下达资金259.94万元,补助64家(次)农业经营主体。三在优质经营主体的培育上,市级已连续下达《关于培育市级优质(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申报指南》,每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2025年,市级拟培育80个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400万元。在永春县、德化县、安溪县、洛江区、南安市建设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助力相关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四在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育上,出台《关于加快“新农人”队伍建设的贯彻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更多“新农人”投身乡村振兴。制定定符合本辖区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机制,立足产业,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采取“培训机构(职校、中介)+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培训模式,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的培训形式,聘请素质高、专业理论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专业技术骨干、乡土专家、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代表进行授课。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训模式,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2024年,我市共培训中央资金补助的高素质农民3342人,完成率175.89%;培训省级资金补助的高素质农民22071人次,完成率105.1%。五在对接市场的产品供销上,仅在2024年组织30家涉农主体参加全国各地的产销会、展览会、博览会等,在泉州举办“泉乡好货展”6场。2025年,组织25家涉农主体参加在安溪举办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大赛和组织32家涉农主体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一展两会”活动,现场销售44.7万元、洽谈合作149笔。六在龙头企业的培育带动上,搭建培育平台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近年来,我局全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推进我市特色农业产业化。现有市级重点龙头企业310家,其中省级156家,国家级10家。2024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共147.92亿元,营业收入500.42亿元,净利润25.59亿元,带动农户数66.38万户。
三、培育地理标志品牌助力乡村振兴。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培育壮大农业经济主体,强化地理标志培育和保护,积极营造地理标志品牌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大力培育地理标志助力农业经济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立足泉州“山海交汇”“人杰地灵”的区域禀赋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彰显县域特色农副产品的自然之美与人文之韵。目前,全市累计培育拥有地理标志商标56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件,引领产业高速发展。牵头组织全市19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做好向地理标志产品转化的申报工作,为全市地理标志发展积蓄更多力量。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品牌带动当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2024年公布的全省地理标志产业调查结果显示,产值居全省地理标志产业第一位。2025年3月31日,“全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暨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活动”在泉举办,泉州作典型发言,受到各方好评。二是助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创建“世界美食之都”,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积极推介泉州地理标志特色产品,推动以泉州地理标志产品为食材的“一县一桌菜”等泉州美食走出福建、迈向全国、香飘九州。2025 年新年伊始,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单位,以晋江深沪地理标志为试点,在全省率先举办“沪江十八道”地理标志特色宴发布会,为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与现代农业、餐饮住宿、文旅休闲、会展广告等多产业融合发展积累宝贵经验。三是助力地理标志企业扬帆出海。为助力企业精准对接国际标准,提升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我局面向全市地理标志企业开展“ESG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与香港注册计划”专场培训。同时,依托省市场监管局与香港品质保证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推荐我市6家地理标志产品企业参与 ESG 信息披露和香港注册计划,助力企业构建符合国内外双重标准的 ESG 管理体系,提升国际市场认可度。四是加大地理标志品牌保护力度。我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地理标志管理人员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将地理标志保护与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守护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严格规范地理标志使用,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2024年,查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件2件。
四、头雁引领助推乡村人才振兴。泉州市农业农村部门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躬身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关键在人”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建强平台载体、创新管理机制、优化政策保障等系列举措,进一步育强“头雁”、培优“群雁”、筑暖“雁巢”,有效激活乡村“人才引擎”,赋能乡村全面振兴。一是强载体、优服务,推动“头雁”变“强雁”。注重“头雁”群体水平的再提升,让乡村产业带头人不仅是当地的“排头兵”,还要是全省、全国的“尖兵”。深化院地、校地合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做好产学研合作服务。去年来,与福建农林大学正式签订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福建省农科院泉州分院也成功落地,通过新平台已组织开展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15次,并推动省农科院与6家农业企业对接签约。探索“以赛代练、以赛代评”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连续举办5届“海丝泉州·人才港湾”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并组织参加上级竞赛活动,已获国赛三等奖2人,省赛一等奖2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1人,竞赛成绩居全省第一。通过培训引导、政策帮扶、以赛代训,培育一批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2021年以来,全市培育2032名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先后组织“头雁”代表参加全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优秀奖4个,入选项目、获奖项目数量均居全省第一。二是重技能、分层级,精准化培优“群雁”。注重扎实培育一批理念新、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从业人员,发挥“头雁”带动作用,全面激发“群雁”活力。按照“一班一案”,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方式,注重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参训农民特点,选取适配产业的专家或“头雁”等师资,定期开展农业技术培训。2021年以来,共投入专项资金5149万元,培训高素质农民87870人次。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工作,对省级以上、市级、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要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等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农业从业人员参加大专学历教育,注重优先从“头雁”中推荐对象,2021年来,共选派649名、其中“头雁”对象155名。大力推广实用技术远程培训,邀请“头雁”典型代表及专技、科研人才等作为授课师资,2021年来,联合科技、人社等职能部门共同举办“星火科技大讲堂”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班15期,培训农民7.5万人次以上;每年组织收看全省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8万人次以上。三是强激励、树典型,真金白银暖“雁巢”。注重提升乡村人才发展软环境,努力建设既引得来也留得下的“暖巢”。2013年以来,市级每年评选25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直接奖励3万元。鼓励县级地制宜出台激励政策,比如,晋江市对新评定为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且申报认定为晋江市级以上的人才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南安市鼓励“头雁”创立人才工作室,并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优秀人才贷款贴息,2021年来,共扶持41人次,贴息资金超200万元。优先推荐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参评参选省级以上荣誉项目,已有3人获评省部级荣誉称号,4人获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对获奖者的宣传表扬。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福建省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推动农业现代化、产业融合化和乡村可持续发展。一是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更多支持。加强用地保障,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仓储、加工、冷链等配套设施。二是推动产业融合,延伸价值链。发展特色农业,立足泉州资源禀赋,重点扶持茶叶、果蔬、水产、食用菌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示范点。促进三产融合,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推动“农业+文旅+互联网”模式,培育一批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品牌农业,加强“泉州制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经营主体申报“三品一标”认证,提升市场竞争力。三是提升主体能力,增强内生动力。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点提升经营主体在技术应用、市场营销、数字化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推广智慧农业技术(如物联网、无人机植保),支持经营主体与科研单位合作,推动良种繁育、生态种植等技术落地。完善县乡村三级社会化服务网络,为经营主体提供农技推广、产销对接、物流配送等全链条服务。四是深化利益联结,带动共同富裕。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建立订单收购、股份合作等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发展村集体经济,支持村集体领办合作社,推动资源进入市场流转交易。巩固脱贫成果,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通过产业帮扶增强造血功能。五是健全保障机制,确保长效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农业农村、财政、金融等部门协同发力,压实县乡责任。试点示范引领,选择基础较好的县(如安溪、永春、德化)开展先行试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通过以上措施,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的“泉州样板”。
领导署名:万文伟
联 系 人:陈明煜
联系电话:13636925485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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