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型:B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20241066号提案的答复
林雅莉委员:
《关于推进产业提质增效推动泉州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20241066号)由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文旅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泉州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促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强化全产业全链条融合,助推我市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特色产业发展布局。我市立足山海资源实际,制定出台《泉州市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4222”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建设4个重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个重点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20个农业产业强镇、2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至目前,全市已初步形成茶叶、果蔬菌、畜禽、水产等4个全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4
年,德化黑鸡产业成功入选国家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立项名单;先后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7个;创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8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3个、市级农业产业强镇14个,培育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6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106个、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211个,安溪县尚卿乡、感德镇、祥华乡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南江村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
二、统筹推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以我市7类12种农产品列入农业部《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为基础,结合安溪铁观音茶、晋江胡萝卜、南安龙眼、永春芦柑、永春佛手茶、德化油茶、岵山荔枝等7个省级以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现差异化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一是推进规模化种植。2023年市财政下达179.77万元用于补助马铃薯、大豆、旱稻规模种植,推动农业集约化、规模化连片经营发展。二是提升科技支撑能力。2023年市财政下达科技特派员创新行动专项资金982.5万元,支持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和企业开展创业创新和科技服务。2024年市财政下达开办经费50万元支持市农科所和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共建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泉州分院。三是提高农业机械化率。2023年市财政投入180万元支持农机化发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大力推进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及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全程机械化,推广水稻机械播种和机收,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四是推进品种优良化。2023年市财政投入379万元支持农业“五新”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种业创新研究应用、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奖励等,引进或选育突破性优良品种,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挖掘利用与改良创新,提升农作物种业竞争能力。五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3年市财政投入980余万元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贷款贴息,鼓励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增强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
三、统筹农文旅产城融合发展。一是加强乡村旅游业态培育。新增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3条、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1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4家、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1条;石狮市永宁镇、安溪县蓬莱镇获评2023年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安溪虎邱镇湖西村、德化水口镇湖坂村、鲤城金龙街道龙岭社区获评2023年福建省“金牌旅游村”;新增福建省智慧景区五钻级2家、四钻级1家,福建省研学旅行示范基地1个,福建省金牌观光工厂1家、观光工厂1家,市级观光工厂23家。永春县列入福建省文旅特派员试点县;福建省泉州龙鹏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获评福建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99件产品纳入市级旅游后备箱产品名单。旅游产品更加多元、更具品质,特别是按照市委张毅恭书记指示,大力推进“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2023年市财政下达500万元用于补助全市10个“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示范区创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24年市财政预算安排“一县一溪一特色”贴息奖补资金3000万元用于美丽田园、美丽村庄项目贷款贴息和项目奖补。二是推进“五个美丽”建设。2023年市财政下达460万元,对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美丽乡村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优秀案例给予奖补。三是加强农村基础文化和旅游设施。补齐配套短板,培育建设48个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在乡镇区域内商圈、文化园区、A级景区等区域,创新打造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乡村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建设25座镇(村)旅游服务中心、30座示范性旅游厕所、50个口袋健身公园,完成全市1213座城市公厕标识标牌设置,百度、高德地图更新推送率达100%,海丝新城旅游集散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新建乡村戏台9个、提升乡村戏台19个;新建农民文化公园11个、提升农民文化公园19个。规划“海丝”“世遗”2条定制旅游观光专线,加密热点公交线路运营频次。组织16家公共文化场馆试点错时延时开放工作,按照周末和重要节假日延时开放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其余时段以错时开放为主,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2023年市财政下达285万元用于支持建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四是培育乡村文旅品牌。持续实施“万千百十”文化惠民工程。创排现代高甲戏《阿旺的幸福生活》,该剧是正面响应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伟大战略的主旋律之作,荣获福建省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承办由省文旅厅主办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群众文化活动走基层”之泉州“文化惠民乡村行”系列活动——溪谷围炉乡村音乐会,以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有序开展公益惠民演出,全市12家国有文艺院团开展公益演出1404场,观众42.5万人次。推动在乡镇广场、历史文化街区、景区景点等区域常态化开展街头文化活动,建成5个街头文化艺术示范街区,数量居全省第一;办好“温陵讲坛”等公共文化品牌活动。承办福建省街头文化艺术展演暨颁奖仪式。持续探索“百姓大舞台”和乡村“村晚”活动。市级、各县(市、区)均设立常态化“百姓大舞台”室外演出场所,定期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截至2024年3月,市级“百姓大舞台”累计举办210场。县级举办280多场。
四、统筹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一是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2021年以来共下达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资金4503万元,培训高素质农民66870人次。2023年,选派22人参加省级高素质农民农民示范班(农村创新创业与乡村休闲旅游、乡村治理与发展)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人才技能和服务水平。二是抓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2021年以来共选送644名青壮年农民和有志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村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参加专科学历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选送103人参加高素质农民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加快培养一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三是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市级建设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在全市范围内遴选2批基础条件好、经营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示范培育任务的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其中,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基地19家、实训基地39家。四是加强农民培训教育乡土人才师资队伍建设。选派53人参加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培训师资班学习;安溪县何环珠、温文溪等2人入选中央农广校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共享师资库,实现优秀青年师资资源共享,提高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五是组织开展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2021年以来,共评选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75名,持续发挥乡村优秀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荐205名乡村优秀人才作为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项目培育学员;推荐12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代表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实践导师;安溪县魏月德、德化县徐昌毅获评“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确定首批201名泉州市乡村工匠,蒋钦全(闽南传统民居营造技艺)获评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永春县曾仲明获评全国农民教育“百优保供先锋”荣誉称号。六是推进农村创业创新。累计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3871人,完成省上下达计划93%,2024年计划新增培育创业创新带头人280人。先后组织参加二、三、四、五、六届福建省农村创新创业创意大赛,我市累计取得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2个,优胜奖6个。德化县刘志军、晋江市洪良彬、黄景煌分别入选第一批、第四批、第五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并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贷款贴息,扶持16人,贴息资金90.54万元,有效带动了农村创新创业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把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继续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夯实产业振兴的基础,突破产业振兴关键节点,持续推进我市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领导署名:甘建安
联 系 人:费 昕
联系电话:22390740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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