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农函〔2024〕116号
答复类型:A类
杜志卿委员:
《关于洛江区美丽乡村建设的几点建议》(20244059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1.加强交通运输方面。市国资委指导泉州交发集团积极按照城市发展及群众需求不断地新辟、优化、调整途经洛江区的公交线路。目前,途经洛江区的公交线路有10、11、11路复线、19、42、45、61、K2、K307、K502、K507、K509、K6、K701、K702、E5、301、302、303、305、306、307、308路等23条,线路覆盖到虹山乡、广桥村等距离中心市区均超过50公里的乡村。其他乡村也会根据村民的实际出行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调研,开展相应的公交线路工作。
3.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成效显著。据市民政局统计,我市46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2055个行政村已建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村级敬老院)、老年灶、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2106所,覆盖率100%,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集中用餐等服务,并与“党建+”邻里中心相融合,实现养老服务与社区建设的资源整合、功能聚合,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融合的“全龄化”社区养老模式。
4.推进移风易俗,营造健康婚嫁风气。启动“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9月,市委文明办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一系列主题宣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活动以“深化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为主题,持续至2023年10月25日。活动包括组织政策宣讲、开展入户宣传、利用阵地宣传、组织文化活动等。全市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挥“乡风文明建设平台”作用,组织文明实践宣讲师(员)、民俗专家、村干部、“带头人”等开展宣讲活动,解读移风易俗村(居)规民约及政策举措,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移风易俗;各地组织发动党员干部、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宣传队、村(居)红白理事会成员,把深化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规定要求带入千家万户。各级文明家庭、最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移风易俗入户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新建或提升35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2024年,我市将继续新建或提升35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对农村老年人多、自然村分散的可多建1个幸福院;对已有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提升为示范点,提升工程应按《福建省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四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提升。如已评定四星级,则需按五星级标准进行提升。每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补助30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5万元,县级补助15万元。2024年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已建成并运行的200个条件较好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幸福院),每个补助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万元。用于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短期托养、文化娱乐等服务,特别是为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及其他困难老人服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对已建成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20000元的运营补贴;对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运营补贴。
2.建设长者食堂(助餐点)。建设食材可溯、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具有供餐、配餐、助餐功能的长者食堂(助餐点)193个,要求建有餐厅和厨房,餐厅供餐能力每日100人以上,就餐座位50个以上,建有“四区八有”,所建食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经营标准,并获得审批部门许可。通过在饮食质量、饭菜价格、口感风味等方面为老人量身定制,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契合了老年人的生理规律。让行动不便或有用餐需求的老年人在家也能享用新鲜营养的餐食。同时,倡导非就餐时段整体转换为“老年学堂”,提供老年教育、文体、娱乐等服务。今年,我市将继续建设88个长者食堂,并列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每个长者食堂补助3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5万元,市级补助5万元,县级补助10万元。聚焦农村留守、空巢、独居等老年人特殊群体,充分发挥社会慈善等各界力量,打造“爱心厨房”平台,解决山区留守老人居住分散,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活动路途遥远,存在中午回家用餐“两头赶”的麻烦,逐渐实现农村老人“有得吃、有人管、有事做、享乐趣”的目标。总结推广晋江市村级敬老院、永春县慈善养老、德化县免费午餐等互助式养老服务经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和慈善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运营、管理和服务。
3.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2024年以来,为持续深化推进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进一步倡导弘扬文明新风尚,泉州市从政策宣讲、入户宣传、阵地宣传、文化活动等方面,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乡风文明良好氛围。
4.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市人社局将持续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职能,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5.完善乡村公交线网。市国资委将督促指导泉州交发集团结合公交成本规制、乡村道路通行情况、公交首末站以及充电站的建设等,进一步完善乡村公交线网,尽快实现乡村公交服务全覆盖,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发展乡村公交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6.开展融媒体项目,特别策划“耕读泉州 振兴乡村”为活动主题。2024年1月—12月,泉州农业农村局联合泉州广播电视台在各县(市、区)相关地点,开展融媒体项目《好好读书会》,特别策划“耕读泉州 振兴乡村”为活动主题,旨在通过节气农事主题活动,深耕“耕读”文化,点亮农村美好生活;传承故土乡愁,留住故园精神记忆,激发乡村的文化氛围,促进乡村振兴与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将“耕读泉州”打造成为近年来泉州农耕成果的展示窗口。在泉州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平台上,包含不限于泉媒体视频号、无线泉州 APP、“好好读书会”抖音号等,开展“耕读泉州”系列活动宣传工作,制作“耕读泉州”预告短视频等。活动期间,泉州广播电视台录制、播出“耕读泉州”相关视频,并在线上平台同步播出。打造高雅有益的文化集体活动。
7.开展高标准农田“连片整治·千亩良田”示范片建设。近日,泉州市印发通知,提出2024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高标准农田“连片整治·千亩良田”示范片建设。一步到位打造一批灌排化、机耕化、生态化、田园化、数字化的“五化”高标准农田典型示范样板。通过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流转、企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招商,在全市范围内打造10个千亩、1个万亩的高标准农田示范片,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五化”要求,优先选择拥有地理资源优势的规模连片田块,注重农田生态化、产业化发展,强化数字化应用,创建高标准农田典型示范。泉州市将按项目新增投资的80%作为补助金额进行补助,项目亩均总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鼓励通过申请国债、金融贷款,引入企业、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等方式,确保项目资金充足。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甘建安
联 系 人:黄宏波
联系电话:22371639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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