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传统特色产业优化升级与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农产品品牌司法保护,德化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农产品品牌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联动机制,合力打造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保护有力的共建共治模式。
4月24日上午,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立足县域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联合设立县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司法保护中心,在大铭乡签署《关于建立德化县农产品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农产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此《意见》的签订,为进一步做好品牌司法保护,开启了新征程。
据悉,《意见》旨在建立司法保护协调会商机制,重点针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司法保护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加强研究,提出对策,畅通资源动态监管信息、执法办案等数据与司法大数据信息查询共享通道,通过数据分析准确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和风险防控能力。
同时,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农户及其他经营主体通过申请商标、外观设计专利等注册登记工作,将其他知识产权与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结合使用,以此促进提高德化农产品的影响力,努力形成地理标志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保护的“德化样本”。
此外,在大铭乡还设立“大铭生姜”农产品地理标志司法指导站,旨在从相关农产品的产前品种栽培、产中种植护理、产后销售服务以及品牌维护方面为种植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维权提供快捷途径和便捷通道,助力提升“德化农优”品牌竞争力。
在打响“德化农优”品牌,助推乡村振兴事业上,德化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立足德化当地农产品特色,深入挖掘农产品资源,归纳总结,共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8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2个,且成为福建省第一个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批准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整体推进试点县”。
接下来,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将以能动司法汇聚多方力量,不断强化德化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形成浓厚的品牌司法保护氛围,为德化农产品品牌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注入司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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