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进农村”福建省级主场活动在泉州举办
2025-05-27 浏览量:

  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民法典走进农村,助力乡村振兴。5月26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妇女联合会联合泉州市有关单位在永春县石鼓镇开展“民法典进农村”福建省级主场活动。活动在精彩纷呈的法治文艺节目展演和法律知识有奖问答中震撼开场,法治与艺术的跨界碰撞,点燃全场热情。

  在小广场上,“普法市集”火热开摊,省、市、县农业农村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妇女联合会系统等10余家单位摆摊设点,“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物品)、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泉州市农业农村局邀请农业专家、律师为农民群众面对面提供种养殖业、《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的咨询服务。

  主会场活动结束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市、县农业农村“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进村进企开展普法宣传并调研当地乡村振兴、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建设情况,现场向农业企业赠送法律法规知识读本等书籍,以“法治书香”滋养农业企业成长,搭建政企连心桥。

  与此同时,室内普法专题讲座如火如荼,省农业农村厅政改处何玲玲、质监处徐文锦围绕热点问题分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行针对性解读分析。 讲座内容丰富详实、重点突出生动,永春县农业企业家(合作社、家庭农场)、村书记、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共计100多人参加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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