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和规模种植旱稻、大豆)的通知
2025-12-24 浏览量:

 

泉财农指2025145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提高粮食生产重点区域粮食产量,现下达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和规模种植旱稻、大豆)218.66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扶持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发展粮食生产和补助规模种植旱稻、大豆,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和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34),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粮食

生产重点区域和规模种植旱稻、大豆)分配表

2.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和规模种植旱稻、大豆)任务清单

3.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粮食

生产重点区域和规模种植旱稻、大豆)绩效目标表

4泉州市扶持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发展粮食生产

工作实施方案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12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和规模种植旱稻、大豆)分配表

                                                                            单位:万元

 

(市、区)

项目

粮食生产重点区域

规模种植旱稻

规模种植大豆

合计

泉港区

72

 

 

72

晋江市

30

 

3.36

33.36

南安市

 

8.24

 

8.24

惠安县

78

12.22

 

90.22

永春县

 

7.42

6.12

13.54

德化县

 

1.3

 

1.3

合计

180

29.18

9.48

218.66

 

注:晋江市2025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粮食生产重点区域)结余21万元,继续用于2026年度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发展粮食生产工作。


附件2-1

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粮食生产重点区域)任务清单

序号

县(市、区)

主要实施内容

1

泉港区

扶持12个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发展粮食生产,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扩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生产重点区域水稻种植面积及单产比上一年度提高。

2

晋江市

扶持8个及以上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发展粮食生产,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扩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生产重点区域水稻种植面积及单产比上一年度提高。

3

惠安县

扶持13个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发展粮食生产,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扩大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生产重点区域水稻种植面积及单产比上一年度提高。

 

 


 

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种植旱稻)任务清单

县(市、区)

实施主体名称

实施地点  (镇、村)

主要实施内容

种植面积(亩)

补助资金(万元)

1

南安市

晋江市陈埭镇闽禾一芳农场

水头镇埕边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2.15公斤

62

1.24

2

南安市石井镇永裕家庭农场

石井镇老港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1.13公斤

58

1.16

3

洪清培

石井镇杨山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0.63公斤

20

0.4

4

南安市顺和家庭农场(个人独资)

水头镇朴一村、朴二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3.17公斤

272

5.44

小计

 

412

8.24

5

惠安县

惠安县坤德农场

螺阳镇盘龙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16.5公斤

83.43

1.67

6

惠安县坤德农场

辋川镇坪埔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3.3公斤

74.97

1.5

7

惠安县坤德农场

东桥镇大吴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23.3公斤

141.2

2.82

8

惠安县坤德农场

辋川镇庄上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3.8公斤

60.11

1.2

9

惠安县坤德农场

涂寨镇金相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4.2公斤

125.49

2.51

10

惠安县

惠安县黄塘镇下坂村委会

黄塘镇下坂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31.4公斤

90.07

1.8

11

惠安县与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涂寨镇南浦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3.4公斤

35.98

0.72

小计

 

611.25

12.22

12

永春县

永春下洋梁塘家庭农场

下洋镇上姚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10公斤

70

1.4

13

永春绿工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呈祥乡呈祥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10公斤

30

0.6

14

福建泉州市永壶生态农林发展专业合作社

桂洋镇壶永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8公斤

167

3.34

15

永春县灵杰农业专业合作社

外山乡溪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1公斤

20

0.4

16

永春县郭桂思生态农场

仙夹镇龙美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2公斤

49

0.98

17

泉州永春云泰农业有限公司

仙夹镇夹际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02公斤

35

0.7

小计

 

371

7.42

18

德化县

德化县农优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宝乡南斗村

旱稻规模种植,亩产446.53公斤

65

1.3

小计

 

65

1.3

合计

 

1459.25

29.18

附件2-3

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种植大豆)任务清单

县(市、区)

实施主体名称

实施地点 (镇、村)

主要实施内容

种植面积(亩)

补助资金(万元)

1

晋江市

晋江市天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磁灶镇洋宅村

规模种植大豆,亩产188公斤

53

1.59

2

晋江市泰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安海镇水后村

规模种植大豆,亩产169公斤

59

1.77

小计

 

112

3.36

3

永春县

泉州永春大母山农场有限公司

锦斗镇珍卿村

规模种植大豆,亩产163.2公斤

84

2.52

4

永春县锦斗锦珍家庭农场

锦斗镇珍卿村

规模种植大豆,亩产160.2公斤

60

1.8

5

永春县锦斗百圣粮食农场(个体工商户)

锦斗镇长坑村

规模种植大豆,亩产160.3公斤

23

0.69

6

泉州永春安禾农业专业合作社

达埔镇光烈村

规模种植大豆,亩产160.2公斤

37

1.11

小计

 

204

6.12

合计

 

316

9.48

 

 

附件3

 

 

 

 

 

 

 

 

 

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和规模种植旱稻、大豆)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和规模种植旱稻、大豆)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422001-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

补助项目/区域

区域

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218.66

其中:财政拨款

218.66

 其他资金

0.00

总体目标

2025年在晋江、南安、惠安、永春、德化等县(市、区)完成规模种植旱稻1459亩、大豆316亩;2026年在泉港、晋江、惠安等县(市、区)扶持33个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重点区域水稻种植面积及单产比上一年度提高。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项目县(市、区)

目标值

计量单位

成本指标

经济

成本

指标

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和规模种植旱稻、大豆补助

补助资金218.66万元

正向

等于

泉港区

72

万元

晋江市

33.36

南安市

8.24

惠安县

90.22

永春县

13.54

德化县

1.3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扶持粮食生产

重点区域数量

扶持33个粮食生产重点区域

正向

大于等于

泉港区

12

 

 

晋江市

8

惠安县

13

规模种植

旱稻面积

规模种植

旱稻面积

正向

大于等于

南安市

412

惠安县

611

永春县

371

德化县

65

规模种植

大豆面积

规模种植

大豆面积

正向

大于等于

晋江市

112

永春县

204

质量 指标

粮食生产

重点区域项目

重点区域水稻

面积、单产水平

定性

 

有关县(市、区)

比上一年度有所提高

旱稻、大豆

规模种植项目

项目验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有关县(市、区)

90

%

时效 指标

资金拨付进度

当年度资金

拨付进度

正向

大于等于

有关县(市、区)

90

%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粮食生产

综合能力

提高粮食生产

综合能力

定性

 

有关县(市、区)

明显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有关县(市、区)

90

%


附件4

泉州市扶持粮食生产重点区域

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稳定我市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提升粮食单产水平,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年度目标任务。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扶持粮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20258)精神,市级财政对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发展粮食生产工作给予扶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粮食生产重点区域为重点,2026年全市范围内扶持110个及以上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重点区域水稻种植面积及单产比上一年度提高。

二、主要实施内容

(一)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良田化”要求,参照农田连片整治工作方案,做好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农田“四改”(改大、改水、改路、改土)工作,加强田间整理、排灌、机耕路设施及用于耕地地力提升等方面建设,确保农田“良田化”。

(二)稳步推进粮食种植。粮食生产重点区域通过土地规划整治,引导耕地经营权流转,为农户提供水稻代耕代种代收代烘等服务,真正做到农田“粮田化”。

(三)稳面积提单产。粮食生产重点区域每年水稻种植面积要有所增加,主要抓好粮食种植技术培训推广、新品种引种示范及肥料、农药、农机具等使用示范,加强粮食生产田间栽培管理,确保提高粮食单产。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细化工作方案,因地制宜,补充完善实施内容,明确补助方式和标准等内容,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材料收集、工作总结等,在2026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给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二)强化资金监管。相关县(市、区)要及时兑付扶持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按粮食生产重点区域水稻种植面积占比及农田整治改造投入进行补助,每个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奖补5-8万元。扶持资金可统筹安排用于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内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耕地质量提升、粮食生产技术培训、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良种良机补贴、粮食生产示范片建设以及统一育秧、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管代收等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等方面。

(三)强化工作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的原则,相关县(市、区)要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抓好进度和质量管理,做好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归集整理建档立册,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评价审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


 

 

 

 

 

 

 

 

 

 

 

 

 

 

 

 

 

 

 

 

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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