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财农指〔2025〕2号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2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5号),经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0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支持全市55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每个村30万元。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
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县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各地要按照闽委组通〔2023〕24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相关行政村实施内容(附件3),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文件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格按照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农〔2021〕4号)以及闽财农指〔2024〕95号要求,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并抄送财政部福建监管局,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
附件:1.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表
2.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绩效目标表
3.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安排表
单位:个、万元
县(市、区) |
支持行政村 数量 |
补助资金 |
石狮市 |
10 |
300 |
南安市 |
10 |
300 |
安溪县 |
10 |
300 |
德化县 |
10 |
300 |
洛江区 |
5 |
150 |
泉港区 |
5 |
150 |
永春县 |
5 |
150 |
全市合计 |
55 |
1650 |
附件2
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市农业农村局 |
补助区域 |
相县关(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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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资金总额: |
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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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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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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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
绩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项目单位 |
区域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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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数 |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数量行政村数量 |
石狮市 |
10个 |
|||
南安市 |
10个 |
|||||||
安溪县 |
10个 |
|||||||
德化县 |
10个 |
|||||||
洛江区 |
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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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 |
5个 |
|||||||
永春县 |
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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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建立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台账 |
项目村建立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台账比率 |
有关县(市、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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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项目启动实施 |
扶持项目启动实施的时间 |
有关县(市、区) |
6月底 |
||||
成本指标 |
经济 成本 |
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每个村补助标准 |
每个村投入的中央补助资金金额 |
有关县(市、区) |
3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 效益 |
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经济收入 |
项目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较前一年有所增长 |
有关县(市、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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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 对象 |
项目村村干部满意率 |
项目村村干部 满意率 |
有关县(市、区) |
≥90% |
附件3
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盖章) 填表日期:2025年1月 日
序号 |
试点村名称 |
村党组织书记 |
手机号码 |
户数 |
人口 |
土地资源情况(亩) |
资产情况 (万元) |
集体经济 发展类型 |
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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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
建设 用地 |
固定 资产 |
银行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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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
其中: 基本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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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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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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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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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类型为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和资产参股。
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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