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收回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一村一品”示范村)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基地建设)的通知
2025-01-02 浏览量:

泉财农指〔2024150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收回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一村一品”示范村)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基地建设通知

 

相关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进一步推进涉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大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研究,现收回部分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一村一品”示范村)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基地建设),具体如下:

一、20237月,《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657号)下达南安市码头镇仙美村、德化县汤头乡岭脚村“一村一品”示范村补助资金各10万元。

二、202310月,《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九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975号)下达石狮市鸿山镇湖厝村农业基地建设补助资金2万元、安溪县湖上乡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淮山绿色标准化推广种植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

因上述资金补助对象无法实施建设内容,现根据《泉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政文〔20177号)收回相关补助资金。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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