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洛政农水联〔2024〕91号
泉州市洛江区农其农业机械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4〕4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的通告》(2024年18号),经过审核泉州市洛江区农其农业机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结算申请,结算补贴专项资金26850元。资金来源为洛财农指[2024]113号即泉财建指[2024]73号9600元,洛财农指[2024]98号即泉财农指[2024]94号12800元,泉财农指[2024]119号即泉财农指[2024]116号1700元,洛财农指[2024]28号即闽财农指[2023]114号2750元,用于补贴报废机具8台。此经费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泉州市洛江区农其农业机械农民专业合作社。
附件: 1.2024年洛江区第一批农业机械报废补贴明细表
泉州市洛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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