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整镇推进“五好” 乡镇名单及资金补助的公示
2024-11-28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乡村振兴整镇推进的指导意见》泉委办发〔202116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确定2024年乡村振兴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及每镇给予100万元补助资金,具体名单如下:

城乡融合型(5个):南安市省新镇、晋江市西滨镇、台商区张坂镇、永春县石鼓镇、泉港区峰尾镇。

工贸带动型(6个):石狮市鸿山镇、泉港区前黄镇、安溪县官桥镇、惠安县山霞镇、晋江市安海镇、德化县雷峰镇。

农业生态型(9个):德化县南埕镇、安溪县蓝田乡、洛江区罗溪镇、南安市九都镇、永春县呈祥乡、安溪县芦田镇、永春县岵山镇、德化县水口镇、惠安县小岞镇。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1128日至124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595-28380182

接待处室: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综合协调科

来信投递: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综合协调科(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311室)

 

附件: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补助)分配表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1128日

 

 

 

 

 

 

 

 

 

 

 

 

 

 

 

 

 

 

 

附件1

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补助)分配表

县(市、区)

合计

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补助

乡镇

名单

乡镇类型

补助资金

(万元)

洛江区

100

罗溪镇

农业生态型

100

泉港区

200

前黄镇

工贸带动型

100

峰尾镇

城乡融合

100

惠安县

200

小岞

农业生态型

100

山霞镇

工贸带动型

100

石狮市

100

鸿山镇

工贸带动型

100

晋江市

200

安海镇

工贸带动型

100

西滨镇

城乡融合

100

南安市

200

九都镇

农业生态型

100

省新镇

城乡融合型

100

安溪县

300

蓝田乡

农业生态型

100

芦田镇

农业生态型

100

官桥镇

工贸带动型

100

永春县

300

石鼓镇

城乡融合型

100

岵山镇

农业生态型

100

呈祥乡

农业生态型

100

 

德化县

 

300

南埕镇

农业生态型

100

水口镇

农业生态型

100

工贸带动型

100

台商区

100

张坂镇

城乡融合型

100

合计

2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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