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 实绩考核激励资金)的通知
2024-11-11 浏览量:

泉财农指〔2024〕38

 

 

相关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及《中共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2023年度泉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的通知》(泉委农组〔2024〕2号),现按因素法切块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激励资金)400万元,款项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对考核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县每个安排激励资金100万元,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激励资金重点用于整镇推进、一县一溪一特色等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及乡村振兴典型培育。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激励资金)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2.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

振兴实绩考核激励资金)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奖补金额

(万元)

约束性任务

安溪县

100

扶持项目不少于2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德化县

100

扶持项目不少于2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惠安县

100

扶持项目不少于2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永春县

100

扶持项目不少于2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合  计

400

扶持项目不少于8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8个

 

 

 

 


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

实绩考核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激励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422001-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

补助项目/区域

区域

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4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

 其他资金

0.00

总体目标

对2023年度市对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优秀地区予以奖补,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培育乡村振兴典型。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目标值

计量单位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奖补金额

根据2023年度市对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对评价优秀地区予以奖补

正向

等于

400

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扶持项目数

扶持乡村振兴项目数

正向

大于等于

8

质量指标

资金扶持方向是否精准

是否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培育乡村振兴典型

定性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率

当年奖补资金支出进度

正向

等于

100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培育典型数

培育乡村振兴典型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8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正向

大于等于

95

%

 

 

 


 

 

 

 

 

 

 

 

 

 

 

 

 

 

 

 

 

 

 

 

 

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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