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财农指〔2024〕38号
相关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及《中共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2023年度泉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的通知》(泉委农组〔2024〕2号),现按因素法切块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激励资金)400万元,款项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对考核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县每个安排激励资金100万元,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激励资金重点用于整镇推进、一县一溪一特色等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及乡村振兴典型培育。请按照有关专项资金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激励资金)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2.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
振兴实绩考核激励资金)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县 |
奖补金额 (万元) |
约束性任务 |
安溪县 |
100 |
扶持项目不少于2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
德化县 |
100 |
扶持项目不少于2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
惠安县 |
100 |
扶持项目不少于2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
永春县 |
100 |
扶持项目不少于2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
合 计 |
400 |
扶持项目不少于8个,培育典型案例不少于8个 |
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
实绩考核激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激励资金)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422001-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 |
补助项目/区域 |
区域 |
|||||
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4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标 |
对2023年度市对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优秀地区予以奖补,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培育乡村振兴典型。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目标值 |
计量单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奖补金额 |
根据2023年度市对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对评价优秀地区予以奖补 |
正向 |
等于 |
400 |
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持项目数 |
扶持乡村振兴项目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 |
个 |
|
质量指标 |
资金扶持方向是否精准 |
是否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培育乡村振兴典型 |
定性 |
|
是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当年奖补资金支出进度 |
正向 |
等于 |
10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培育典型数 |
培育乡村振兴典型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 |
个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 |
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