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财农指〔2024〕105号
有关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泉州市2024年度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和整村推进美丽田园示范村名单的通知》(泉委振兴办〔2024〕16号),现下达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300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21〕84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分配表
2.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任务清单
3.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
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分配表
县(市、区) |
补助金额(万元) |
泉港区 |
100 |
惠安县 |
100 |
德化县 |
100 |
合计 |
300 |
附件2
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
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任务清单
县(市、区) |
约束性任务 |
补助金额 (万元) |
效益目标 |
泉港区 |
展示中心面积需达300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直播空间不少于100平方米。 |
100 |
打造县域统筹、一点多用、功能集约的展示中心,展示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培育特色农产品展示、营销、网络直播业态。 |
惠安县 |
展示中心面积需达300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直播空间不少于100平方米。 |
100 |
打造县域统筹、一点多用、功能集约的展示中心,展示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培育特色农产品展示、营销、网络直播业态。 |
德化县 |
展示中心面积需达300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直播空间不少于100平方米。 |
100 |
打造县域统筹、一点多用、功能集约的展示中心,展示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培育特色农产品展示、营销、网络直播业态。 |
合计 |
|
300 |
|
附件3
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
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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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422001-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 |
补助项目/区域 |
泉港区、惠安县、德化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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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3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标 |
打造县域统筹、一点多用、功能集约的展示中心,展示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培育特色农产品展示、营销、网络直播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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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目标值 |
计量单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使用财政资金数量 |
市级对3个县(市、区)3个展示中心按每个100万元,共计300万元进行拨付 |
正向 |
等于 |
300 |
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个数 |
建设3个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 |
正向 |
等于 |
3 |
个 |
|
质量指标 |
展示中心规模 |
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展示、直播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
定量 |
大于等于 |
300 |
平方米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进度 |
要求当年度100%拨付 |
正向 |
等于 |
10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一批建设提升项目投资 |
总投资额 |
正向 |
大于 |
600 |
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 |
泉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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