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研究,现拟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特色畜牧产业发展)265万元到相关县(市),现将该资金分配情况(附件1)以及任务清单(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市畜牧兽医科 0595-28388805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595-22371699
传 真:0595-22370270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特色畜牧产业发展)
分配表
2.任务清单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
2024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特色畜牧产业发展)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建设内容 |
补助资金 (万元) |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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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所在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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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场区占地总面积70亩,楼房式猪舍建设:母猪限位栏舍一栋,五层,共3150㎡;母猪产房一栋,五层,共2900㎡;保育舍一栋,六层,共3600㎡;育肥舍两栋,共11层,面积9240㎡。新增建筑面积约1.9万㎡,新增生猪存栏1.45万头。2024年3月建成并投产。 |
100 |
80 |
泉农规〔2023〕8号:(五)推进生猪养殖规模化发展。对通过新(改、扩迁)建可新增存栏达3万头及以上、1万头及以上、0.5万头及以上、0.2万头及以上现代化生猪养殖项目的,分别补助企业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项目落地乡镇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15万元。 |
2 |
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3日期间,建设完成智能化蛋鸡养殖设备2栋,新增畜禽舍面积3143平方米,年可新增蛋鸡存栏101520羽。 |
20 |
10 |
泉农规〔2023〕8号:(六)提高禽类规模养殖水平。对通过新(改、扩、迁)建可新增蛋(肉)禽年存(出)栏达100万羽及以上、50万羽及以上、20万羽及以上、10万羽及以上的现代化禽类养殖项目,分别补助企业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项目落地乡镇8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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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4年1月购置禽粪污发酵罐(120立方米)1套,购置费66.5万元,处理能力100m3以上(新增存栏10.15万羽)。 |
30 |
— |
泉农规〔2023〕8号:每购置1个发酵罐(存栏规模10万羽及以上,购置费60万元以上,可一次性处理禽粪能力为100m3以上),补助企业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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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安市顺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有育雏舍1幢2392平方米,蛋鸡舍2幢3844平方米,2023年底蛋鸡存栏20万羽,现有蛋鸡存栏30万羽。 2023年被确定为“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
10 |
— |
泉发改〔2020〕381号:从2021年起,对开展大中型禽类养殖(包括扩繁场)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持续推广家禽标准化生产,对于蛋禽存栏10万羽或肉禽出栏10万羽及以上的设施养殖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场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从省级晋升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的,追加奖励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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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泉州市羽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泉州市羽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占地42亩,建设有育雏舍1幢1600平方米、蛋鸡舍4幢6400平方米、蛋库1幢1800平方米,职工宿舍1幢,饲料车间1600平方米,异位发酵车间3400平方米。该公司2023年4月新建投产,新增蛋鸡存栏20万羽。 |
— |
15 |
泉发改〔2020〕381号:从2021年起,对新(改扩、迁)建每新增蛋鸡存栏20万羽(其他家禽养殖规模参见泉农〔2017〕98号文附表所列“相当于出栏5000头猪单位的数量”)设施养殖项目的,给予项目落地乡镇一次性奖补15万元作为项目协调经费,落实家禽养殖项目用地。 |
合计 |
160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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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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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任务清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建设任务 |
备注 |
1 |
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新建猪舍面积10000m2以上、新增生猪存栏10000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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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建2栋蛋鸡舍,新增蛋鸡存栏10万羽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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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发酵罐一个,处理能力100m3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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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获评“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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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泉州市羽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新建5栋鸡舍,新增蛋鸡存栏20万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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