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为进一步推动县域统筹乡村全面振兴建设成效,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打造一批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及对象
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有符合条件的各推荐1个,2024年已列入培育对象的县(市、区)不再推荐,全市择优筛选确定培育对象。
二、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
(一)申报条件
申报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的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运营管理单位为国有企业。项目利用面积需达300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直播空间不少于100平方米。如项目产权不属县级国有资产,项目租赁协议需超3年以上。
(二)推荐程序
1.组织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要结合实际,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的创建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
2.县级核实推荐。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实地核查,确保申报单位创建材料的真实性。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3月12日前提出书面推荐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3.市级审核确认。市农业农村局审查项目申报表及书面推荐报告,根据各地推进情况,确认2025年度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名单。
三、推进要求
1.各县(市、区)要加大指导力度,以“项目提效年”为主线,强化联农带农机制,高质量建设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确保“建得好、用得好、管得好”。
2.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上半年要完成设计布展工作,10月份前投入运营。年底前,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市农业农村局牵头适时开展一线调度、调研推进工作。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于6月底前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各县(市、区)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扎实开展项目建设。
联系人: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张艳华 18605005199
泉州市财政局林谋性 13489552577
邮箱:qzsxczxb@163.com。
附件: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
申报表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
2025年3月7日
附件
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
(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申报表
年 月 日
县(市、区) |
(盖章) |
运营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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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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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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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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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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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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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直播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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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中心简介 (500字) |
具体介绍展示中心位置、特色优势及具体运营方式、主营业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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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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