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巨灾天气指数保险 首创机构认定的公示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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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泉州公司)申请,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出具书面证明,国寿财险泉州公司承保的农业巨灾天气指数保险为我市保险机构在该领域的首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21〕21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1〕155号)等规定,经研究,拟给予首创承保机构国寿财险泉州公司3年创新保护期,保护期内由首创承保机构独家经营。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2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2390740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来信投递):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邮政编码:362000)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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