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500-2020-00010
    • 发布机构:法规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31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31 09:36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科室):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参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农发明电〔202035)文件要求,分类制定了2020年市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7),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要结合本地实际和省市相关事项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研究制定本级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二、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两库”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闽政〔20196号)中关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的规定,充实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省级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建库工作的通知》(闽农政函〔2018274号)要求,对照《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泉农综〔202024号)和《泉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名录库”。“两库”实行一季度一上报制度,每季度末由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双随机事项有关责任单位 (股室)汇总本级数据后向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对应局属单位(科室)上报,第一次上报时间不迟于47日。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应加强对县级建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专家名录库,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监督检查活动。

    三、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将抽查结果通过局门户网站和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市县两级将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并按要求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总结

    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总结包括抽查计划完成情况、“两库”动态调整情况、查出问题处理情况和抽查结果公示情况等。各县(市、区)负责综合汇总辖区的工作情况,按各类抽查计划规定的时间上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对应局属单位(科室)。局属有关单位(科室)于610日和121日前向局政策法规科报送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1. 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2020年畜牧兽医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 2020年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和种畜禽质量安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4. 2020年农药、兽药和肥料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5.2020年农业机械安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6.2020年食用菌菌种质量和生产经营活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7.2020年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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