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1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村集体“银农直联”资金结算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03-01 16:42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村集体“银农直联”资金结算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关乎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也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党中央、国务院历来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落实“三农”工作政策的重点工作。为严格落实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和“点题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界定“银农直联”资金结算方式使用范围和工作规范,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银农直联”资金结算管理方式,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对接,把监管审批由事后提到事前,既方便快捷又能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利用,能够加强村级资金流向监管,达到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避免财务漏洞的目的。针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施“银农直联”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梳理总结了应遵照执行的日常管理规定和管理职责,形成本规定。 

      三、范围期限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为泉州市辖区内。 

      (二)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两年 

      (三)本规定未明确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施行期间与国家、省及有关上级部门出台新规定、新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省级及有关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 

      四、主要内容 

      本规定七部分23条,分别对村级集体“银农直联”资金结算方式的日常管理、报销管理、村务卡管理、人员管理、管理职责等方面予以规范。 

      第一部分总则(共3条)。对“银农直联”资金结算方式适用主体和开支范围等进行规范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共3条)。对账户管控、内部控制、开通资金变动提醒进行规范 

      第三部分报销管理(共3条)。财务报销审批流程、岗位设置审批时限进行规范 

      第四部分村务卡管理(共7条)。对村务卡专人管理、使用范围、限额支出、备用金上限、结算流程、日记账登记、会计核算等进行规范 

      第五部分人员管理(共3条)。人员实名认证、变动审批、备案存档等进行规范 

      第六部分管理职责(共2条)。对每月盘点、监督检查职责进行明确。 

      第七部分,附则(共2条)。对试行时间和解释的主体进行明确。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