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120-2022-00193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4
    《泉州市马铃薯规模化种植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11-24 09:28

      10月11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泉州市马铃薯规模化种植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泉农综〔2022〕82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央、省、市各级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粮食生产责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夯实我市粮食生产基础,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结合我市农业种植情况及气候条件,制定《泉州市马铃薯规模化种植补助工作实施方案》,扩大马铃薯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务 

      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品质为出发点,以专用型脱毒种薯生产扩繁为重点,加大专用型脱毒种薯推广力度,充分挖掘专用型马铃薯脱毒种薯的增产潜力,采用良种良法相配套,示范推广“五新”技术,提高马铃薯产量,亩产达到1300公斤以上。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调动农户种植马铃薯的积极性,促进马铃薯生产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蔬菜供应,丰富城乡居民的“米袋子”和“菜篮子”。 

      三、范围期限 

      (一)文中奖补政策执行期为2022-2025年 

      (二)如国家、省、市对有关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进行调整,以相关要求为准。 

      四、主要内容 

      (一)补助对象。在秋冬季及次年春季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以上的单一种植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种植主体。 

      (二)补助标准。马铃薯规模种植20亩以上、积极开展农作物“五新”推广、做好绿色生态农业相关要求的农业主体,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三)补助申报。 

      1.种植主体申报。由种植主体据实填写《泉州市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项目申报表》,并附土地租包合同和种植照片等材料,在项目实施前报送当地政府或农业服务中心。 

      2.部门组织验收。乡镇政府或农业服务中心对种植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县、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对种植主体上报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开展技术服务,组织人员测产验收,验收结果在当地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连同《泉州市马铃薯规模种植补助项目汇总表》,于每年4月底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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