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500-2020-00168
    • 发布机构:农业检测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23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的通报
    时间:2020-12-23 15:17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药生产企业监管,保障农药质量安全,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泉农明传[2020]25号)要求,我局于12月中旬组织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监督检查项目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2020年农药、兽药和肥料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 

      二、抽查时间 

      2020年12月15日。 

      三、抽查内容 

      检查农药生产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取得农药登记证;是否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等;是否建立原材料进厂登记制度,如实记录原材料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原材料进货记录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农药出厂销售制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质量检验信息,购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农药出厂销售记录是否保存2年以上;是否建立农药召回制度;是否建立农药废弃回收制度;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等证可证明文件。 

      四、抽查方式 

      此次抽查工作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市对县抽查全覆盖、全年市级抽查比例20%要求,结合市级上半年双随机执法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本次抽查永春县农药生产企业1家,安排市局检查人员2名。市局检查人员从《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其中:局农业综合执法支队1名、局农业检验检测中心1名。抽取结果如下: 

      1.市场主体: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2.执法人员:李晓瑜、陈秋金。 

      五、抽检结果 

      对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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