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500-2020-00057
- 发布机构:动监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动物卫生的监管,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泉农明传〔2020〕25号)部署要求,我局于5月下旬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检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项目
动物卫生及“瘦肉精”监督抽检等情况。
二、抽查时间
2020年5月18日-22日。
三、抽查内容
畜禽养殖场和牲畜定点屠宰场动物卫生及“瘦肉精”抽检情况;生鲜乳质量安全、集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情况。
四、抽查方式
此次抽检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在许建华同志的监督下,黄景星同志应用EXCEL表格中的Rand between随机函数,从我市12个县(市、区)随机抽取4个县(市、区),再从4个县(市、区)的规模畜禽养殖场、牲畜定点屠宰场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1家生猪规模养殖场、2家牲畜定点屠宰场。抽取结果如下:
1.执法人员:因目前动监所执法人员只有2人:许建华、张瑞清,故不进行随机抽取。
2.检查对象:首轮抽取被检县(市、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南安市和永春县,第二轮抽取被检县(市、区)辖区内的检查对象: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新农屠宰有限公司,南安市洪濑金灿种猪(生猪)定点屠宰场;永春升旺养殖有限公司;洛江区只有1家兼营动物集贸市场:洛江区万安农贸市场;南安市只有1家生鲜乳收购站:福建南安市裕农牧业有限公司;永春县只有1家牲畜定点屠宰场:永春县城区牲畜定点屠宰场,故无随机抽取。
五、抽查结果
此次被监督抽查的6家单位,总体能按规定要求进行防疫(检疫)、健全生产管理台帐记录、规范生产经营;配备车辆及人员消毒通道等消毒设施,做好日常消毒记录;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记录及时、影像保存完整。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个别问题:如永春县城区牲畜定点屠宰场肉品出场(场)记录销售品种等不规范;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新农屠宰有限公司、南安市洪濑金灿种猪(生猪)定点屠宰场皆存在部分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人员健康证过期、屠宰场生猪压栏现象;南安市洪濑金灿种猪(生猪)定点屠宰场“三腺”无害化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并由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此次共抽检生猪尿样24份,其中养殖场1家共抽检7份,牲畜定点屠宰场3家共抽检17份。经现场采用胶体金试纸条分别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快速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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