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400-2025-00066
- 备注/文号:泉农兽药不罚〔2025〕4号
- 发布机构:执法支队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1
泉农(兽药)不罚〔2025〕4号 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5-10-31 16:39
| 行政处罚相对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 许祖龙 | 泉农(兽药)不罚〔2025〕4号 | 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 不予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真学习《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以此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
2025年10月29日 | ||
| 泉州市农业(不含渔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https://nyncj.quanzhou.gov.cn/xxgk/zfxxgk/fdzdgknr/qdgk/202306/t20230602_2887979.ht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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