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400-2023-00256
    • 备注/文号:泉农种子罚〔2023〕1号
    • 发布机构:执法支队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7
    泉农(种子)罚〔2023〕1号 行政处罚公示
    时间:2023-04-17 15:02
     
     
    行政处罚相对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者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泉州市鲤城临江冰雪菜籽店 92350502MA300L51XD 黄冰雪 泉农(种子)罚〔2023〕1号 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和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经营档案 当事人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依据《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规定;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经营档案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四项规定。     当事人销售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处人民币二千元罚款(:2000.00元);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经营档案的行为,处人民币五千元罚款(:5000.00元);
    以上罚款合计人民币七千元整(
    :7000.00元)。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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