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5-00025
- 备注/文号:泉农综〔2025〕18号
- 发布机构:农经站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政改〔2025〕5号)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现将有关贯彻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关心支持,建立工作专班(附件2),抓本级带系统,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狠抓五、六月、强力推进七、八月,确保整治工作推动到位。要主动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动态专题会商、线索双向移送、信息互通共享、问题整改落实、常态长效提升等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典型性、疑难复杂、干扰多、阻力大、群众反复举报却屡次查否的问题线索的督办指导,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4月29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注重整治成效。坚持“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依托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市级农村集体“三资”(新版)管理平台,落实省“四立一督”工作机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基层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等5类突出问题整治,拓展推行村级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水平等3项有效管理方式,持续提高村财网上公开、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等2项工作监管效能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工作等“5321”工作举措(附件3),探索形成一批管用的制度机制,办成一批群众可及可感的好事实事,村集体和农民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培育打造纪委监督推动下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民生治理品牌。
三、加强调度推进。一是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市级继续实行重要工作每日一调度、日常工作每周一通报、总体工作每月一上报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工作计划(附件1),于每月22日前,报送整治情况统计表、“两库一单”、问题线索台账、月度工作总结及各地建立的“一域一档”工作情况。二是开展工作调度。市级将不定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抽查,对进度慢和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县(市、区)开展“点对点”专项督办,并视情上报市委市政府重点调度。配合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整治工作全过程督导,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区进行约谈,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县乡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继续建立本地监督举报热线、信箱,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基层群众参与成效评价。及时回复线上监督举报留言,对群众在平台留言限期办结。
四、注重培训总结。一是分级分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政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及其平台应用等方面培训。二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好经验好做法,收集推介“小切口”解决群众烦心事典型案例,打造民生实事亮点品牌,示范带动全市整治工作。于11月30日前按要求将整治工作总结(工作作法成效、形成的制度机制、问题根源及原因剖析、建议措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孙彦宁,联系电话:18859700616,电子邮箱:jgz683@sina.com。
附件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进度安排
2.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专班
3.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5321”工作举措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安排
整治目标 |
整治要求 |
整改时限 |
完成情况 |
持续推进5类问题整治 |
①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
4-9月,县级自查整改; 5-11月,市级抽查 9-11月,全面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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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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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整治村级违规举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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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整治试点。 |
6月底前,指导县级完善方案 8月底前完成平台接通,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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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整治村集体违规出借资金整治及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
4-9月,县级自查整改 5-11月,市级抽查 9-11月,全面完成整改 11月底前,完成任期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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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推行3项有效的管理方式 |
①持续开展村级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 |
全年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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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持续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
全年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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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水平。 |
全年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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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高2类工作公开效能 |
①持续提升村财网上公开质效。 |
全年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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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持续提高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监管效能。 |
全年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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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精准监管 |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 |
4月30日前,完成精准清查并形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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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万文伟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明煜 泉州市农经站站长
组 员:刘达妮 泉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
监察组四级主任科员
杨素丽 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
与农机安全执法大队二级主任科员
陈孙彦宁 泉州市农经站干部
吴铁克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苏伟华 泉州市农经站干部
林婧影 泉州市农经站干部
蔡丽芬 泉州市农经站干部
专班负责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接受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陈明煜、陈孙彦宁负责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和全市相关工作数据、台账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收集推介典型案例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与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的业务对接。负责推进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新版管理平台提升,指导村财非现金结算业务推进。督促各地加强宣传总结等工作。负责向局领导提出有关推进和督导工作建议。完成组长分配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推进组:苏伟华负责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对接晋江市国家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网上公开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工作,协助推进村级小型工程治理,指导试点县(市、区)完成省、市村级小型工程管理试点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分配的其他任务。吴铁克配合做好信访处置及跟踪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分配的其他任务。
(三)催办统计组:蔡丽芬协助综合协调组工作,配合做好各地的工作业务进度催办及对接市级培训相关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分配的其他任务。林婧影负责对相关工作进度统计。完成组长、副组长分配的其他任务。
(四)业务培训组:杨素丽负责县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工作调研,协同相关科站做好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整改对接,做好有关农村政策改革工作试点推进和村干部任期经济审计相关工作。协助综合协调组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类的举报答复和问题线索的移送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分配的其他任务。
附件3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5321”工作举措
一、持续推进5类问题整治
1.持续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通过自查、抽查及专项审计等方式,排查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纠正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整治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2.持续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重点对主体不符、期限超长、账款逾期等3类问题合同进行清理整改,严肃清查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等问题。
3.持续推进村级债务清理。指导村集体全面梳理村级债务情况,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对已形成的债务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明确化债优先序列、责任人和化解时限,逐步化解存量债务,妥善处理长期挂账应核销的历史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引导村集体规范举债,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贴等行为,严禁举债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等行为,切实防控村级债务风险。
4.探索推进村级小型工程治理。以惠安县作为探索开展村级小型工程管理工作省级试点,指导惠安县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工程项目建设的议事程序、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全过程监管;安溪县、石狮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组织进行。全市在总结相关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及开展清查的基础上,探索将村集体为业主并进入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招标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纳入市级农村集体“三资”(新版)管理平台管理。
5.开展村集体违规出借资金整治及审计工作。排查未经民主程序对外出借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出借资金等行为,严格控制农村集体经营风险并纳入本次清理整顿范围。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2026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全面完成任期审计。
对2024年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到位。对2024年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真改实改。
二、拓展推行3项有效的管理方式
6.持续开展村级财务收支非现金结算。持续全面实行村集体大额收支银行转账、小额收入二维码收款、小额支付村务卡结算。进一步完善银农直联线上审批功能和流程,严格规范审批支付流程,建立资金支付“在线审批、过程留痕、网银转账”的财务监管体系。拓展村务卡支付等方式,实现全过程轨迹监督,杜绝村集体经济组织坐收坐支问题。
7.持续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落实省上“四立一督”工作机制,推行我市“六规范两统一”工作机制,推动村(社区)集体产权进场规范交易,核实清查线下“人情交易”、暗箱操作、规避入场等情况,促进农村集体资源要素公开交易、优化配置。探索相关平台打通互联监管。晋江市要及时总结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工作经验。
8.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新版)管理平台功能,优化指标设计,完善工作流程,督促村(社区)按要求将财务数据规范、完整上传平台。同时,探索增加预警提示功能,提升监测有效性。
三、持续提高2类工作公开效能
9.持续提升村财网上公开质效。拓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网上公开内容,在按月或按季定期公开村级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报表基础上,组织各村(社区)录入村集体资产资源情况,并通过市级农村集体“三资”(新版)管理平台村级财务网上公开管理系统“一键公开”向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送村财简表和公开图片(经签字盖章的公开图片需作为附件上传),实现“全面公开”。
10.持续提高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监管效能。督促农村集体全面梳理村集体经济合同,将有效期内的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等5个经济合同要素信息(报备审批表、村集体或村民会议决策记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合同原文)录入泉州市农村集体“三资”新版管理平台,上传至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村级合同管理系统线上公开,通过预警手段提高合同网上公开监管效能,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
11.组织各地结合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查漏补缺,摸清摸实农村集体资产底数,及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成果应用,杜绝瞒报漏报错报问题发生。清查结果应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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