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3-00297
- 备注/文号:泉财指标〔2023〕530号
- 发布机构:振兴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4
有关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综合考虑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储备、老区村和少数民族村分布、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户分布、2022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排名等情况,现按项目储备数占40%权重、老区村和少数民族村分布占30%权重、2022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排名占30%权重(考核排名第一分配系数为1,每下降一名次系数减少0.1,以此类推)的因素法切块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1400万元,款项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支出,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见附件1)、绩效目标(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镇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有关县(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在收到文件30日内,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库中择优选项,批复实施内容、投资计划和补助金额等内容,批复文件印发后7日内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
三、严格按规定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资金拨付5个工作日内将使用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1.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2.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
县(市、区) |
补助金额 (万元) |
约束性任务 |
|
带动村数 (村次) |
项目总投入 (万元) |
||
泉港区 |
35 |
1 |
59 |
南安市 |
365 |
8 |
609 |
安溪县 |
390 |
8 |
650 |
永春县 |
265 |
6 |
442 |
德化县 |
345 |
7 |
575 |
合 计 |
1400 |
30 |
2334 |
附件2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
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产业发展项目)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422001-泉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 |
补助项目/区域 |
区域 |
|||||
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14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4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标 |
扶持欠发达镇村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目标值 |
计量单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扶持金额 |
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金额 |
正向 |
等于 |
1400 |
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扶持数量 |
带动村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30 |
村次 |
|
质量指标 |
补助对象金准度 |
扶持对象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
正向 |
等于 |
10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资金100%及时补助项目 |
正向 |
等于 |
10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项目总投资 |
所有项目投资金额 |
正向 |
大于等于 |
2334 |
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未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
资金使用是否发生违规违纪情况 |
定性 |
|
无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 |
泉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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