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2-00070
- 备注/文号:泉农综〔2022〕31号
- 发布机构:种植业站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09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落实我市粮食生产播种面积产量任务,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1〕23号),按《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财农[2021]81号),我市继续组织实施“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奖补”“秋冬种马铃薯种植及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4个项目,新增“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1个项目。经商市财政局同意,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奖补项目集中连片面积由原来20亩以上调减为10亩以上,上年度复耕种粮已验收未获补助,列入今年给予补助,其它方面要求按2021年4个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指南标准执行。现将泉州市2022年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奖补任务(附件1、2)及《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立足于增面积、提产量的工作目标,坚持质量第一、绿色发展、效益优先的原则,落实惠农稳粮政策,推广“五新”关键技术,提高种粮积极性;推动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和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加工,做好茶果及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和基础设施提升工作,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只增不减、粮食产量逐步提高,大力发展绿色、优质、高产、高效农业。2022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30万亩以上,完成奖励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12个乡镇及32个村居,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面积2790亩,秋冬种马铃薯规模化种植2000亩以上,建立水稻、甘薯、玉米等粮食作物100亩以上核心示范片12个以上,扶持乡镇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10家以上,扶持从事中药材种植和初加工领域的生产经营体5家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粮食生产工作奖补、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秋冬种马铃薯种植及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和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加工等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验收完成。加强与相关支农政策和项目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力度,做大资金规模。
(二)积极组织申报。请各地按要求及时组织符合申报标准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生态茶果园标准化建设和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加工项目,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市局种植业站。
(三)加强技术指导。市局建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附件4),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也要建立技术指导小组,做好相关项目的落实和指导。
(四)强化绿色生态。坚持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相关项目实施主体要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并将此项要求列入验收的硬性指标。
(五)强化验收抽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联合财政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根据要求实事求是逐项做好验收,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各地要在2022年年底前将项目开展、资金拨付等情况书面上报给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组织对相关项目开展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第二年资金安排依据。
附件:1.泉州市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奖补任务安排表
2.泉州市2022年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任务安排表
3.泉州市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4.泉州市种植业“五新”技术指导小组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8日
附件1
泉州市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奖补任务安排表
单位:个
县(市、区) |
奖励数量 |
|
乡镇数 |
村居数 |
|
洛江区 |
1 |
3 |
泉港区 |
1 |
2 |
石狮市 |
0 |
1 |
晋江市 |
1 |
3 |
南安市 |
2 |
6 |
惠安县 |
2 |
4 |
台商投资区 |
0 |
1 |
安溪县 |
2 |
4 |
永春县 |
2 |
4 |
德化县 |
1 |
4 |
合计 |
12 |
32 |
附件2
泉州市2022年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计划任务表
项目县 (市、区) |
复耕种粮面积(亩) |
南安市 |
716.63 |
安溪县 |
393 |
永春县 |
1331 |
德化县 |
350 |
合计 |
2790.63 |
附件3
泉州市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耕地(基本农田除外)、园地、山地上从事中药材种植和初加工领域的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具有承担种植及独立经营的农业主体)。
二、申报要求
1.规模化种植基地要求:重点扶持有产业聚力,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中药材品种,同一经营主体2022年新增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的规模化种植基地,在优良种子种苗购买,新技术试验示范、质量追溯等方面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新增种植面积在20-50亩、50-100亩、100亩以上三类(最高补助额不超10万元);
2.中药材初加工要求: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自筹资金新、改、扩建的中药材初加工生产线等给予补助。最低投入10-20万元、20万元以上两类。
补助标准:按照投入一次性补助(不超过投资总额50%,最高补助额不超10万元);
3.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30日。
4.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体申报。实施主体据实填写《泉州市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申报表》(附后),报送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核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写《泉州市2022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汇总表》联同申报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5.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成立的验收小组,根据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查看验收。验收结果在当地村委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资金补助。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验收报告及资金下达文件(一式2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及市财政局(联系人:泉州市种植业技术站陈美珍,电话:22389348)。
三、申报材料
1.泉州市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表
2.泉州市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汇总表
3.企业(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具有承担种植及独立经营的农业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泉州市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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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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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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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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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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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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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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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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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意见:
(签章) 2022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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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2022年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汇总表
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企业(场、专业合作社)名称 |
法人姓名 |
实施地点(乡、村) |
种植中药材种类 |
种植面积(亩) |
初加工生产线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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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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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泉州市种植业“五新”技术指导小组成员
为加强对粮食高产创建的技术指导,成立泉州市粮食作物“五新”技术指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陈振荣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高俊杰 市种植业技术站副站长、正高级农艺师
刘立新 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潘朝坤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饶东斌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科长
黄美香 市种植业技术站副站长、正高级农艺师
蔡英杰 市植保植检站副站长、高级农艺师
陈燕华 市土壤肥料技术站副站长、农艺师
王智卿 市种子站副站长、高级农艺师
成 员:王河川 市种植业技术站农艺师
蔡志刚 市种植业技术站高级农艺师
蔡金福 市种植业技术站高级农艺师
陈美珍 市种植业技术站高级农艺师
廖苑腾 市种植业技术站高级农艺师
刘学东 市植保植检站高级农艺师
许小璟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科员
方桂花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张远如 市种植业技术站助理农艺师
金建涛 市种子站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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