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1-00181
- 备注/文号:泉农综〔2021〕107号
- 发布机构:产发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4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授予洛江区樱梅园等10个休闲农业点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的通知
时间:2021-12-24 15:07
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树立典型,大力推进我市休闲农业发展,经各地自愿申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局评审,决定授予洛江区樱梅园、洛江区山边乡韵农场、晋江市吉隆园生态体验园、晋江市海峡人家休闲农庄、南安市天心洞生态旅游点、安溪县华农生态休闲农庄、安溪县大宝峰休闲茶庄园、永春县诗坛茶庄园、永春县南星社区美丽乡村旅游点、德化县绿泰康养休闲农业观光园等10个休闲农业点“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称号。
希望以上10个休闲农业示范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发挥好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各有关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休闲农业示范点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做好宣传推介工作,为休闲农业示范点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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