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1-00096
- 发布机构:市场信息化与对外合作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3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数字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电商在农产品销售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产品出村进城力度,现将《泉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林业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泉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产品
出村进城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互联网+”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为主线,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数字技术应用,建立健全适应我市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实现优质优价,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安溪、永春全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辐射带动作用,以县为单位全面开展我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涉农县培育1-3个具备一定产业化、规模化基础的重点优质特色农产品,形成1条产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产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农村宽带、光纤、移动网络等基础设施覆盖面。加强5G规划衔接,力争2022年全市5G基站达1万个以上,基本实现发达乡镇以上连片覆盖。积极推进高水平全光网络建设,力争2022年基本实现所有乡镇、重要行政村光纤具备千兆入户承载能力。利用有线、地面电视无线数字化工程推动广播电视与网络覆盖。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村电网的装备水平,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以我市主要蔬果茶生产基地为重点,建设蔬果产后商品化处理中心、蔬果冷藏库,实现蔬果产后净化、分级、包装、冷藏、二维码标识、冷链配送,提高产品质量与入市品级,至2022年,累计新建设农产品初加工中心约60个。(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办、数字办、文旅局、供电公司、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二)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围绕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特色林产品,鼓励引导地方和企业推进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一致性。积极参与省农产品生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促进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发展。扶持“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推进示范村主导产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我市传统特色优势农产品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到2022年,累计新扶持40个示范村建设,新建标准化苗木基地10个。大力推进果蔬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种植,切实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到2022年,累计新增设施农业1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市场监管及涉农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以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为重点,实行源头赋码、入市验码、凭证销售,不断完善推进农产品生产合格证与“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并行制度,建立从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共享机制,产地和市场监测数据分析,及时通报质量安全问题线索进行联防,准确把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年组织对入市新鲜果蔬、鲜畜禽肉、水产品等七大类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风险评价监测1.5万批次,并根据风险监测结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四)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出台《泉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办法》,对在泉州市辖区内生产的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类农产品及初加工农产品进行品牌扶持战略,每年组织相关县(市、区)积极评选推荐辖区内特色农业企业,培育五大“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10个以上 “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至2022年共培育至少30个知名农产品品牌,并在媒体上加强泉州市知名农业品牌及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荐,打造网络销售农产品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五)加强农产品冷链及市场设施建设。鼓励建设改造规模冷库设施,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完善市场冷藏设施、冷链运输、信息管理系统等。鼓励零售企业建设终端低温设施,对新建冷库容量体积为1000至3000立方米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投资主体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补。支持企业建设集在线交易、信息发布、位置跟踪、技术咨询、产业动态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第三方冷链物流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便民市场等新建或升级改造,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从2020年至2022年,每年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市场5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六)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快递进村”,鼓励邮政、快递网点与供销合作社、交通运输、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等多站合一、服务通网,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全力推进三级物流建设,力争到2022年底,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覆盖率实现100%、100%、95%。至2021年底,依托基层供销社新建或改造提升基层经营服务网点20个,电商服务站点20个,新建村级供销社10个,全市供销系统农资连锁配送率达95%以上。巩固提升全市1665个益农信息社和9个县级运营中心运营质量,帮助农产品出村进城。(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供销社、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七)深化农产品多元化产销对接。持续举办泉州乡村好货展,通过“线下+线上”销售模式,进一步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知名度。鼓励电商平台进乡村,推行线下体验+网上直销。培育“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引导返乡大学生、创业青年等级发展创意农业、众筹农业、分享农业,发展直播带货等电商新模式。至2022年,市级财政扶持至少10个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乡(镇)及农产品电(微)商(益农信息社、休闲农业网上营销)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八)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加快和推进安溪县、德化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深入推动晋江、南安、德化、安溪四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创建工作。借助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邮乐农品、七彩电商、向阳创客空间等平台资源优势,为电商网商提供优质服务,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5%,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利用龙涓扶贫创业中心、禾康好农、供销e家、邮乐购等电商平台,开展网上销售等活动,帮助农民提高收入。推动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电商平台、直播机构、MCN机构、直播电商经纪公司、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入驻,形成行业集群效应,打造“直播网红打卡基地”。深入推行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等开展创业服务。领办创办星创天地、创客空间等,从2020年到2022年,每年创建星创天地12个,累计创建3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九)强化农产品电商领域人才培育。推进市(县、区)商协会、电商园区、企业联合举办的以电商为主题的各种沙龙、座谈,促进电商人才交流和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加强与厦门大学、华侨大学、泉州师院、闽南科技大学等高校合作,探索高校、电子商务研究机构、社会培训机构及企业的合作共建机制,为我市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加大农村电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采用网络直播方式,每月定期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每年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培训50期6万人次,累计培训150期18万人次,每年农村电商带头人1000人次,培训农民手机应用1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作为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市级协调组织、县级实施推进、各类主体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市、县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
(二)做好统筹谋划。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指导各涉农县(市、区)充分调查本地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各节点,理清主要农产品供需、结构、流向等,认真分析农产品出村进城“断点”、“堵点”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成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工程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商务局等)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相关责任部分按照任务分工,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产品基础设施、生产基地、电商、物流行业等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对农产业相关人才的支持力度,入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港湾计划”相关待遇。鼓励电信企业推出个性化、针对性资费优惠措施,支持电商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地仓储冷链物流、农产品电商平台、数字化种养加基地、等建设。加强农村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侵权假冒、虚假交易、欺行霸市农产品违法犯罪,重点打击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加工、运输中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超范围、超限量滥用激素、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交易信息化监管,及时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教育局、工信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通信管理局、网信办等)
附件:1. 泉州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 泉州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3. 泉州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泉州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2号)文要求,现建立泉州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县(市、区)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管局、数字办、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通信管理办、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网信办、供电公司等2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数字办为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数字办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化与对外合作科,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四、工作要求
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数字办要牵头会同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按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工作的要求,切实形成合力,推动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作,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2
泉州市“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曾国志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明星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庄尧森 泉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洪良泉 泉州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柯天月 泉州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
王松青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张诗琴 泉州市数字办四级调研员
成 员:肖朝晖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刘则建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
陈少雄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育毅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孙中虎 泉州市科技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四级调研员
龚时荣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毛伟雄 泉州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庄树源 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杨钊煜 泉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
牛振国 泉州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林宗清 泉州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黄培渊 泉州市委网信办二级调研员
黄佳进 泉州市供电公司运检部副主任
附件3
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目标任务清单 |
细化措施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农产品产地基础设施建设 |
1.提高农村宽带、光纤、移动网络等基础设施覆盖面,力争2022年全市5G基站达1万个以上,基本实现所有乡镇、重要行政村光纤具备千兆入户承载能力。 2.推动广播电视与网络覆盖,提升农村电网的装备水平。 3.建设蔬果产后商品化处理中心、蔬果冷藏库,到022年累计新建设农产品初加工中心约60个。 |
市通信管理办、数字办、文旅局、供电公司、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
2 |
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 |
1.鼓励引导地方和企业推进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积极参与省农产品生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扶持“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到2022年累计新扶持40个示范村建设,新建标准化苗木基地10个。 3.大力推进果蔬标准化基地、规模化种植,切实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到2022年累计新增设施农业1000亩以上。 |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
3 |
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
1.强化市场监管及涉农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以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为重点,不断完善推进农产品生产合格证与“一品一码”信息追溯并行制度。 2.建立从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共享机制,产地和市场监测数据分析。 3.每年组织对入市新鲜果蔬、鲜畜禽肉、水产品等七大类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风险评价监测1.5万批次。 4.根据风险监测结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
4 |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 |
1.出台《泉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办法》,每年培育五大“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10个以上 “年度泉州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2.到2022年共培育至少40个知名农产品品牌,并在媒体上加强泉州市知名农业品牌及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荐,打造网络销售农产品品牌形象。 |
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
5 |
加强农产品冷链及市场设施建设 |
1.鼓励建设改造规模冷库设施,完善市场冷藏设施、冷链运输、信息管理系统等。 2.对新建冷库容量体积为1000至3000立方米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投资主体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补。 3.支持企业建设集在线交易、信息发布、位置跟踪、技术咨询、产业动态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第三方冷链物流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4.每年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便民市场5个。 |
市商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
6 |
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 |
1.鼓励邮政、快递网点与供销合作社、交通运输、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等多站合一、服务通网,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2.到2022年底,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覆盖率实现100%、100%、95%。 3.至2021年底,依托基层供销社新建或改造提升基层经营服务网点20个,电商服务站点20个,新建村级供销社10个,全市供销系统农资连锁配送率达95%以上。 4.巩固提升全市1665个益农信息社和9个县级运营中心运营质量,帮助农产品出村进城。 |
市邮政管理局、供销社、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
7 |
深化农产品多元化产销对接 |
1.持续举办泉州乡村好货展,每年至少举办2场,进一步扩大我市特色农产品知名度。 2.鼓励电商平台进乡村,推行线下体验+网上直销。培育“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引导返乡大学生、创业青年等级发展创意农业、众筹农业、分享农业,发展直播带货等电商新模式。 3.至2022年,市级财政扶持至少10个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市级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乡(镇)及农产品电(微)商(益农信息社、休闲农业网上营销)示范项目。 |
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
8 |
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服务体系 |
1.加快和推进安溪县、德化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深入推动晋江、南安、德化、安溪四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2.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5%,全市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 3.利用龙涓扶贫创业中心、禾康好农、供销e家、邮乐购等电商平台,开展网上销售等活动。推动 “一站式”直播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直播网红打卡基地”。 4.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创建星创天地12个,累计创建36个以上。 |
市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
9 |
强化农产品电商领域人才培育 |
1.举办以电商为主题的各种沙龙、座谈,促进电商人才交流和及时了解企业需求。 2.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探索高校、电子商务研究机构、社会培训机构及企业的合作共建机制。 3.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加大农村电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4.每年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培训50期6万人次,累计培训150期18万人次;每年培训农村电商带头人1000人次,培训农民手机应用1万人次。 |
市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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