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0-00028
    • 备注/文号:泉农职改〔2020〕1号
    • 发布机构:人教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30
    关于报送2019年度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0-04-30 17:36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职改办、农业职改办,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经作、土肥、植保、畜牧、兽医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农人〔2015197号、闽人社发〔20192号文件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0615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

    四、几点要求

    1.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可以不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县级审核部门负责在线查验。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进行承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谁查验、谁负责”,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通知中附件3456请从泉州市农业信息网(http://nyncj.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填报。

    2.《评审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简明表》(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附件6电子版请发送到dgn0210@163.com联系人:戴国能,郑巧凤,联系电话:22375685,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D701

     

    附件:1.关于报送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评审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简明表(略)

    4. 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简明表(略)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略)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略)

     

     

    泉州市职称改革          泉州市农业技术职称

    领导小组办公室          改革领导小组

    2020427

     

     

     

     

     

     

     

     

     

     

    泉州市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7日印发

    附件1

    关于报送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

     

    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上报的材料

    1.各县(市、区)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评审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简明表》(附件32份。表中“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主要业绩”栏,应写明“国家、省(部)、地(厅)级奖”的获奖类别(指科技进步奖、丰收奖等)、次数、名次(指一级证书获得者)和在省级以上CN刊物独立发表或第一作者的文章篇数。

    二、有关申报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申报农业技术中级职务简明表》(附件4)一式25份。该表中工作业绩(含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要求采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字迹清晰。表格左上角加盖申报人员编制所在单位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5),市直单位一式三份,县级及乡镇一式四份。该表内容应如实完整填写,统一用A3双面打印。表中所列获奖及发表文章(含封面、目录、封底)均须附复印件一份。该表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一栏,考核单位对申报者应作全面、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明确任期内每一年度的考核结果;第10页“基层单位意见”栏,应作简要评价并明确“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3.论文、代表作。县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提交农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市及以上农业技术人员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论文应是任现职以来,在省级CN刊物上正式发表的专业技术论文,限独著(不含增刊、专刊、特刊、一号多刊、电子刊等,下同),作为代表作的论文一式三份,其他论文一式一份。作为代表作的请在封面左上角注明“代表作”字样。

    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县及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论文1篇,市及以上农业技术人员公开发表论文2篇。破格晋升者提交的论文代表作必须是任职以来的专业论文,每篇字数在1000字以上。不作为代表作的其他论文,应装订成册。

    4.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约、聘书、任职近五

    年的年度考核表、继续教育证书、奖励证书等各复印一份,并装订成册。

    5.根据闽农人〔2015197号文件要求,申报对象需提供业绩成果、实践能力等相关佐证材料,并分类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

    6.初级申报人员根据闽农人〔2015197号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不再另行发文。

    7.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业务主管部门职改办的校核印章。评审结束后,不论通过与否,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人员自留底稿。

    8.《评审表》中的“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简明表》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至少为7天。申报材料均须经当地农业职改办核对无误后加盖审核印章。

     

    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

    承诺书

     

    本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诺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及信息、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历证书编号:                  

    学位证书编号:                  

     

    申报人:

       

     

     

    兹承诺我单位干部/职工       同志,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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