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0-00027
- 备注/文号:泉农综〔2020〕32号
- 发布机构:产发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7
各县(市、区)、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2020年市级生态绿色农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以及《泉州市生态绿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19〕161号)要求,现将《2020年泉州市休闲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做好申报工作。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26日
2020年泉州市休闲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我市休闲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市级休闲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闲农业发展项目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我市休闲农业创新提档,以培育亮点、突出特色、形成规模、做出品牌为途径,通过扶持项目建设抓手,推动休闲农业建设示范提升,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农产品销售、农民收入拓宽新的渠道,进一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扶持环节与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主要包括按照旅游标准化要求建设的基础设施及功能配套。如,景区给排水和道路建设、星级卫生厕所建设与改造、安全防护设施、公共标识及安全提示、生活污水处理、餐厨余处理设施、环境绿化美化、公共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创意规划设计开发。主要包括创意农产品设计开发、特色农产品展卖、特色经营项目开发、特色乡村文化创意挖掘、特色生态空间及特色乡村景观设计开发等;
(三)产品品牌建设。主要指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特色产品品牌培育等。
三、资金补助标准
专项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使用,根据2020年市级财政休闲农业建设项目预算资金,拟扶持19个建设项目,依据项目申报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情况综合评定,确定补助金额。每个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项目自筹投入的建设资金不得少于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劳务费等工资性支出和福利性支出;不得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不得用于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四、扶持对象
(一)2020年休闲农业发展资金扶持对象为在泉州范围注册登记的休闲农业经营企业(包括公司、拥有法人资格的农场、茶果场和合作社等),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国家级和省级美丽休闲乡村等称号的优先考虑。
(二)已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项目内容,不再申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不得申报。
五、项目申报
(一)项目按照属地申报,由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当地休闲农业企业申报,鲤城区、丰泽区、台商区、石狮市各筛选推荐申报1个项目,其余县(市、区)各推荐申报2个项目。
(二)项目建设期限
1.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内容,建设期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
2.创意规划设计开发内容,对2014年以来获得创意规划设计及特色旅游农产品开发奖项的优先考虑。
3.产品品牌建设,必须是 2014年以来新获得农产品“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权的休闲农业企业。
4.评审时,将根据企业在以上1、2、3项建设内容的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申报时间: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正式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并抄送县财政部门。截止日期2020年4月25日,逾期视为放弃,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各县(市、区)要根据本申报指南要求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和补助金额建议。县级材料包括:项目申报报告、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创意设计内容最终图片、“三品一标”提供证书照片资料及其他必要附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cfk740@163.com,电子文档要与纸质文件一致。
六、验收管理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于今年10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并向县级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1)项目申请验收报告;(2)项目建设前、中、后照片;(3)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支出的项目投资转账凭证;(4)项目投资发票(金额不低于补助金额);(5)第三方机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等。验收合格后,按要求拨付补助资金。验收结果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对项目申报、建设过程和验收结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今后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乡村产业发展科 刘立新 许小璟
电 话:22390740,邮 箱:cfk740@163.com
附件:泉州市休闲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文本
泉州市休闲农业发展项目申报文本
项 目 名 称: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主管部门(签章):
项目申报日期: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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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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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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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性 (相应栏打勾) |
○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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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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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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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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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资产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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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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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
(主要包括企业的总投资、经营面积规模、年接待人数、接待就餐和住宿能力、年营业收入、从业人数和带动当地农户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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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政府、部门)荣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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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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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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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属性 |
○新建 ○扩建 ○改建 ○其他 |
3.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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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理由 |
(500字以内,主要表述项目建设情况) |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方 案 设 计 |
①目标 |
|
②实施地点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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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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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实施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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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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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效 益 分 析 |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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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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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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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资 金 筹 措 |
预算筹措渠道 |
金 额(万元) |
建设内容 |
一、财政补助(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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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级财政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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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级财政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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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单位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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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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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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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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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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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单 位 责 任 |
项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2020年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评选方案
为加快我市休闲农业发展,拓展农业发展功能,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新业态、新动能,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亮点,2020年,我市继续开展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业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12号)、《泉州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以规范提升休闲农业发展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策划、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强服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开展示范点评选活动,为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美丽乡村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示范点评选活动,认定第九批10家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以评选活动壮大培育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休闲农业示范企业,引领全市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基本条件
(一)示范带动作用强。项目规划方案详细科学,符合当地布局要求,得到相关部门批准。能围绕当地农业生产、农民劳动生活、农村乡土文化开发休闲产品。周边农民能够广泛参与和直接受益,对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和乡村振兴起到重要的带动作用。
(二)经营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接待服务规范。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
(三)服务功能完善。发展规划科学、布局合理,休闲项目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强。农耕文化展示和农业科技普及、教育等设施完善。休闲、娱乐等设备完好,客房、餐厅干净整洁,卫生设施达标,无安全隐患。
(四)基础设施健全。道路通畅,路标、说明牌、路灯、停车场健全。通讯、网络等设施完善,建设休闲农业宣传网站。消防、安防、救护等设备完好、有效。无违法占用耕地现象。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实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符合环保标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污染环境事件。
(五)从业人员素质较高。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素质,注重加强人才培养。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完善的培训制度,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上岗人员培训率达80%以上,关键和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六)发展成长性好。主导产业特色突出,坚持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所产农产品达到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标准。近三年示范点总资产、销售收入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近三年营业收入年均达到2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2万人次以上。
三、申报范围及程序
(一)申报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休闲农(林)场、休闲农庄(山庄)、休闲渔村、农家乐休闲村、休闲农业度假村、休闲农业园区、美丽乡村等休闲农业企业或乡村休闲经营单位。2020年以前评选认定的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
1.休闲农业企业通过对照示范点评选条件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附本单位综合情况、相关证照及规划文本等材料,并装订成册。
2.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考察、评估、筛选后提出初步审核、申报意见,择优向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推荐,每个县(市、区)上报候选示范点一般不得超过2个。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于2020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同时报送有关材料的电子版和控制在8分钟内的候选点介绍PPT。
四、认定及管理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参评休闲农业点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20年度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并颁发“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牌匾,下达示范点扶持资金。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将对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员工和农民利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不履行示范义务的,将取消其示范点资格;对经营管理规范和示范带动效果良好的经营点将推荐参评省级或国家级示范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休闲农业示范点评选活动作为引领休闲农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本区域休闲农业发展的规划指导、业务支持,推动休闲农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政策扶持。要积极帮助落实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相关扶持政策。现有各类农业投资渠道安排的项目,应向示范点倾斜。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点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
(三)做好总结宣传。要及时了解示范点建设进展情况,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宣传,为休闲农业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联系方式: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刘立新 许小璟
联系电话:22390740 E-mail:cfk740@163.com
附件: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
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县级主管部门(盖章):
2020年 月 日
填报单位名称 |
|
休闲农业点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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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
邮编 |
|
||||||||||||||
负责人 |
|
职务 |
|
电话及手机 |
|
||||||||||||
联系人 |
|
电话及 手机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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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基础设施、休闲设施和活动项目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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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农特产品和经营管理达标、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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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年度何单位授予相关荣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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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资总额(万元) |
|
已投资(万元) |
|
||||||||||||||
总经营规模(亩) |
|
年接待人数 (万人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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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就餐 能力(位) |
|
住宿床位数(张) |
|
会议室个数及其容纳人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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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收入 (万元) |
|
其中:农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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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纯利润(万元) |
|
年缴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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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人) |
|
其中:吸纳当地劳动力(人) |
|
上岗人员培训率(%) |
|
||||||||||||
带动农户数(户) |
|
季节工或临时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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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平均 年收入(元/人) |
|
当地乡镇农民人均年收入(元/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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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情况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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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编制情况、分区布局和项目设置情况、年度实施计划、现有建设进度以及休闲农业单位特色情况简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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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请参评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 负责人签名: 休闲农业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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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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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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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用上年实际数或当年预计数
泉州市休闲农业示范点评分表
示范点候选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分 |
休闲点自评分 |
县级 初评分 |
市级 评分 |
一 |
经营管理条件 |
10 |
|
|
|
1 |
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正常营业 |
2 |
|
|
|
2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良好 |
2 |
|
|
|
3 |
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接待服务规范 |
2 |
|
|
|
4 |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的水土流失事件 |
2 |
|
|
|
5 |
无恶意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 |
2 |
|
|
|
二 |
基础设施条件 |
50 |
|
|
|
1 |
有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或详细发展规划图文 |
10 |
|
|
|
2 |
有科学合理的分区布局和休闲线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接待中心 |
5 |
|
|
|
3 |
外部交通通畅,可进入性好,路标规范清晰;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停车场平实、安全、生态 |
3 |
|
|
|
4 |
园区内说明牌、路灯健全,导览图、全景图位置合理、醒目、易于识别 |
3 |
|
|
|
5 |
通讯、网络等设施完善 |
2 |
|
|
|
6 |
消防、救护、防盗、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有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危险地方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做好家禽、家畜的管理与防疫工作 |
6 |
|
|
|
7 |
垃圾桶、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标识明显、卫生整洁 |
6 |
|
|
|
8 |
生产和生活垃圾、污水实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
15 |
|
|
|
三 |
服务设施情况 |
30 |
|
|
|
1 |
餐饮一: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审有效,有三道清洗水池 |
3 |
|
|
|
2 |
餐饮二:能同时提供100人以上就餐 |
3 |
|
|
|
3 |
餐饮三:明码标价,有菜单和饮品单,有8道以上乡村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
3 |
|
|
|
4 |
住宿一:10间以上客房,客房有独立卫生间并提供冷热水 |
3 |
|
|
|
5 |
住宿二:客房配备电视、空调、电话、电热水壶、宽带终端等必要的设备 |
3 |
|
|
|
6 |
住宿三:有服务指南、宾客须知、客房价目表等宣传用品 |
3 |
|
|
|
7 |
有中小型会议室 |
3 |
|
|
|
8 |
有棋牌室、乒乓球室等休闲娱乐设施 |
3 |
|
|
|
9 |
有农耕文化展示和农业科技普及、教育等设施 |
6 |
|
|
|
四 |
产业特色与推介 |
50 |
|
|
|
1 |
农业主导产业特色突出,所产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以上标准 |
6 |
|
|
|
2 |
有固定的购物场所,有5种以上特色农产品出售 |
12 |
|
|
|
3 |
有5个以上观赏性、参与性、体验性的特色活动项目(如种植、养殖观赏、花木欣赏等,四季果蔬采摘、休闲垂钓、烧烤等,农事体验、农产品初加工体验等) |
15 |
|
|
|
4 |
有3个以上休闲体育活动项目(如童玩、散步登山、走迷宫、室外球类运动等) |
5 |
|
|
|
5 |
休闲农业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建设 |
6 |
|
|
|
6 |
介绍本休闲点的小册子或折页 |
6 |
|
|
|
五 |
从业人员情况 |
15 |
|
|
|
1 |
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当地劳动力占60%以上 |
3 |
|
|
|
2 |
有完善的培训制度,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 |
4 |
|
|
|
3 |
上岗人员培训率达80%以上,关键和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餐饮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
5 |
|
|
|
4 |
有专(兼)职讲解人员 |
3 |
|
|
|
六 |
示范带动与发展成长性 |
20 |
|
|
|
1 |
近三年示范点投入和资产、销售收入等稳定增长 |
4 |
|
|
|
2 |
年接待游客2万人次以上 |
3 |
|
|
|
3 |
年营业收入年达到200万元以上 |
3 |
|
|
|
4 |
周边农民能够参与和受益,对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
10 |
|
|
|
七 |
其它 |
25 |
|
|
|
1 |
获得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荣誉的12分,获得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单位荣誉的五星级10分、四星级7分、三星级5分 |
12 |
|
|
|
2 |
获得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6分,获得省级乡村休闲星级单位荣誉的五星级8分、四星级6分、三星级4分 |
8 |
|
|
|
3 |
开发创意农产品、创意小品、创意体验品 |
5 |
|
|
|
得分 |
|
2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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