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2-00090
    • 备注/文号:泉农党组〔2022〕21号
    • 发布机构:中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4
    中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洪元元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2-05-24 11:01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

      洪元元同志任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副主任(保留事业身份,试用期一年);

      张苑瑜同志任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保留事业身份,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2月28日起计算。

      中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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