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2-00090
- 备注/文号:泉农党组〔2022〕21号
- 发布机构:中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4
中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洪元元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2-05-24 11:01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
洪元元同志任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副主任(保留事业身份,试用期一年);
张苑瑜同志任泉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保留事业身份,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2月28日起计算。
中共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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