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21-00151
- 备注/文号:泉农复〔2021〕22号
- 发布机构:人教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09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解除朱云美聘用合同的批复
时间:2021-10-09 15:23
泉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你所《关于批准朱云美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请示》(泉农科〔2021〕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与朱云美解除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解聘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
此复。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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