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300-2019-00019
    • 备注/文号:泉扶组〔2019〕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3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泉州市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04-13 09:34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抓早抓好今年工作重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成果真实,不断提高稳定脱贫的质量和水平。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3日




    2019年泉州市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做好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总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精准方略,组织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通过深化产业、就业、教育、住房、医疗、低保兜底等扶贫政策,实施“五个到户”(生产扶持到户、建房补贴到户、医疗援助到户、就业引导到户、就学补助到户)措施,“三个一”(一块茶果菜园、一栏家禽家畜、一人实现就业)为基本抓手,巩固提升全市脱贫成效,力争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出现返贫,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

    一、大力发展产业扶贫。继续安排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特色生态产业、“农家乐”、种养业、手工及服务业、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物流、乡村旅游等项目,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开展消费扶贫,推进产销对接,帮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解决产品销售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财政局、商务局、文旅局、林业局、供销社,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二、持续强化就业扶贫。各县(市、区)要积极发动社会团体、商会、企业在就业帮扶上尽可能多的提供就业岗位,并大力开发保洁、保安、护林员、公路养护员、公交车司机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群众就业,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同时,加强技能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技工院校教育予以补助,按要求完成“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应补尽补。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扶贫办,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三、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在新学期开学后,及时更新资助对象信息,全面落实各项补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同时,倾斜扶持贫困村的小学改善办学条件,配足配好教育资源,努力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四、持续提升和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名单,持续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排查,查缺补漏;统筹各级各部门资金,及时落实整改,帮助贫困户改善提升住房条件,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等级都在B级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扶贫办,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不断减轻贫困户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精准服务工作。探索出台优化调整医疗救助和市级精准扶贫医保补充补助政策,做好各项医保扶贫政策精准、有效衔接。积极推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做好医院的HIS系统接口改造,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就医时实现自动身份识别,全面推行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扶贫办,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六、强化综合保障扶贫。构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等综合保障体系。进一步落实低保兜底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继续保持农村与城市低保标准一致,同时定期与扶贫部门开展数据比对,确保应纳尽纳,不漏一户。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扶贫办、残联,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七、扶持薄弱村加快发展。市级财政继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重点村实施道路提级改造、农田水利设施、电网改造、安全饮水、环境卫生、环保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同时,安排一定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收项目,帮助薄弱村加快发展,确保到今年底全面消除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党员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带动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财政局,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八、持续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县、乡、村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不断细化帮扶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全面保障稳定脱贫。做好贫困人口季度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将新增和返贫对象纳入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对于新识别认定的对象及时确定挂钩帮扶责任人,尽早落实帮扶措施和相关政策。强化“一户一挂钩”帮扶责任,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入户帮扶月”活动,进一步动员市、县、乡、村各级挂钩帮扶责任人在年初再次全面入户,了解掌握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为贫困户解决一批生产、住房、医疗、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同时,确保各级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挂钩不松,每季度至少入户帮扶一次,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帮扶项目,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市直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九、进一步发动社会扶贫。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脱贫攻坚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社会氛围,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内生动力。同时,进一步发挥泉州民营企业、海外侨亲的优势,协同各级侨联、工商联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大力实施“百企帮百村”“百会扶百村”“百侨助百村”等帮困活动。实施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行动,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文旅局、扶贫办、侨联、工商联、团委、妇联,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十、做好军队扶贫工作。按照《关于驻泉部队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军队扶贫工作,加强军地脱贫攻坚工作协调,在党务、文化、设施、生产、医疗就业方面加强协同协作,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十一、加大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帮扶力度。进一步做好泉州与宁夏扶贫协作工作,不断加大资金、项目、人才等帮扶力度。同时,做好我市7个县(市、区)对三明、南平、宁德、龙岩等7个县的对口帮扶工作,确保对口帮扶资金不少于1200万元,在2019年6月底前拨付到位。加强沟通交流,有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每年都要带队到对口帮扶县开展交流互访1次以上(其中承担宁夏扶贫协作工作任务的洛江、永春、德化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带队到对口帮扶县开展交流互访1次)。加快推进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在项目招商、技术帮扶、产业链延伸、资金落实和用工帮困等方面实现全方位共建。继续做好我市沿海发达乡镇结对帮扶30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贫困户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扶贫办,有省内山海协作及市内对口帮扶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十二、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持续用“绣花”的功夫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虚报冒领、贪占挪用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着力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不深不细不实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完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迎评迎检工作负担。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2019年底前实现应训尽训。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十三、从严开展扶贫督促考核。抓严抓实脱贫攻坚督查工作,以“找出问题,解决问题”的精神组织好每次督查考核工作。结合脱贫攻坚进展和考核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市督查考核机制,通过较真碰硬的考核,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各相关县(市、区)、市直单位在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将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十四、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示材料齐全、规范。用好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对扶贫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规范,严防扶贫资金贪污挪用。加强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信访受理和办理工作,强化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十五、探索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帮扶问题。立足我市实际,探索出台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的扶持政策,在产业、就业、教育、社会保障、金融、电商等方面进行扶持,防止这部分边缘人口滑入贫困线,进一步巩固我市的脱贫成果。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金融监管局、商务局,各相关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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