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2-0110-2020-00016
    • 备注/文号:泉财指标〔2020〕211号
    • 发布机构:扶贫科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8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0年度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生活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0-04-08 09:52
     

    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脱贫办):

    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泉扶组〔20201号)和有关市领导的批示,结合相关县(市)上报的贫困户受疫情影响减少收入数额,按照减少收入总额的50%计算,现切块下达2020年度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生活补助)300万元(见附件1),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见附件23)。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外出务工、种养殖业、个体经营和资金入股等方面,导致生活困难贫困户的生活补助。请根据《泉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泉扶组〔20201号)的规定,抓紧资金拨付,及时补助到户,并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0年度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生活补助)安排表

    2. 2020年度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生活补助)任务清单

    3. 2020年度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生活助)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 4 3

     

     

     

     

     

     

     

     

     

    附件1

    2020年度市级扶贫专项资金

    (生活补助)安排表

     

    县(市)

    资金金额(万元)

    南安市

    130

    安溪县

    50

    永春县

    60

    德化县

    60

     

    300

     

     

     

     

     

     

     

     

     

     

    附件2

    2020年度市级扶贫专项资金

    (生活补助)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

    约束性任务

    南安市

    市、县两级共补助908户贫困户

    安溪县

    市、县两级共补助498户贫困户

    永春县

    市、县两级共补助509户贫困户

    德化县

    市、县两级共补助368户贫困户

     

    市、县两级共补助2283户贫困户

     

     

     


    附件3

    2020年度市级扶贫专项资金(生活补助)绩效目标表

    项目单位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质量指标

    数量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投向合规率

    补助贫困

    户数

    资金使用率

    指标1:对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贫困户的生活补助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南安市

    100%符合文件规定的补助范围

    市、县两级共补助908户贫困户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对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贫困户的生活补助,巩固脱贫成果

    安溪县

    100%符合文件规定的补助范围

    市、县两级共补助498户贫困户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对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贫困户的生活补助,巩固脱贫成果

    永春县

    100%符合文件规定的补助范围

    市、县两级共补助509户贫困户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对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贫困户的生活补助,巩固脱贫成果

    德化县

    100%符合文件规定的补助范围

    市、县两级共补助368户贫困户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对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贫困户的生活补助,巩固脱贫成果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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