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6111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26-04-16 浏览量:

  泉农函〔2026〕52号

  答复类型:A类

 

市商务局:

  《关于加快提振我市县域消费的建议》(20261111号)收悉。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 打造农业品牌,赋能乡村旅游。

  市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培育工作,将农产品地标名片作为带动乡村旅游的重要引擎。鼓励开展整村推进建设,打造“一村一品”专业村。支持创建一批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优先支持市级以上知名农业品牌评选,鼓励参加泉州市乡村好货展、农订会等展会展出,提高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2021年,牵头成立泉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委员会,每年常态化开展市级知名农业品牌评选活动,是全省第二个开展该项评选活动的设区市。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三品一标”农产品880个,省级著名农业品牌42个,市级知名农

  业品牌109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3个,特质农品9个。同时,创新打造“泉州乡村好货展”,成功举办30多场展销活动,通过销售推广“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等农特产品,为乡村旅游聚集人气。

  二、加快培育经营主体。

  培育一批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广“党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农户”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创办“强村公司”或招商引资开展合作,多元化发展农业产业。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合作社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提升农文旅融合消费活动。

  结合城乡居民节日消费习惯,以“品特产 寻年味”为主题,创新组织年货节、乡村大集等活动,通过美食品鉴、非遗展演等方式聚拢人气、带动消费。重点在丰泽区、安溪县等地举办“泉州乡村好货展”,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同时,各县(市、区)结合当地情况,在春节期间均举办一次以上展示展销活动,有效扩大农产品消费,满足城乡居民节日消费需求。2022年至今,我市每年安排丰收节专项资金30万元,在各县(市、区)举办市级主会场活动,并在其他涉农县(市、区)举办分会场系列活动。

  2026年春节期间组织策划举办泉州市“泉乡有戏•艺起来”文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成果展演,围绕乡风文明、农遗传承、农旅融合、村级赛事、文创乡建五大方面,联合市文旅局、文明办、农体协、供销社、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等部门,组织开展“村晚”“戏曲进乡村”“百姓大舞台”“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系列活动,全方位提升“泉乡有戏”文化品牌影响力。同时,在春节至元宵节期间,我市有6个“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区域内计划举办8场活动,包括新春市集、传统民俗活动、文化活动等,进一步营造节庆氛围,提振消费热度,助力乡村振兴。

  领导署名:万文伟

  联 系 人:陈佳良

  联系电话:28012316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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