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6105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26-04-16 浏览量:

  泉农函〔2026〕号

  答复类型:A类

市委台办:

  《关于激发“政策加力”与“改革发力”协同效应 深化泉台现代农业合作的建议》(20261059号)收悉。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主动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通过制定惠台利民十条措施、强化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打造国家级省级合作平台等,不断深化泉台农业交流合作,建设了以“海水养殖”为特色的惠安国家级台创园、以“山地种植”为特色的永春国家级台创园,形成了“山海协同、城乡共济”的两岸融合发展新格局,促进两岸农业共融共通、和美乡村宜居宜业。

  一、出台补助政策。

  鼓励支持台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或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省级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对新落地台资农业项目实际投资达5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按投资额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由市、县两级各承担50%。加大市级泉台农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对新建设项目,市级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台胞台企来泉发展设施农业,台胞台企在我市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经营的,符合条件的纳入财政补助项目。台胞台企在本市经营的海洋生物制品生产线、远洋渔业、养殖设施、工厂化养殖改扩建等项目,享受同等补助政策。

  二、推动产业升级。

  一是优先支持台资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全市有5家省级台资农业龙头企业、5家市级台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持续开展台湾农业“五新”推广,加快闽台农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全市累计建设50个;2020年以来,共安排市级财政下达500万元扶持70多个泉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引进台湾品种约300多个。三是大力开展两岸经贸交流,2025年全市累计开展泉台农业合作及互动交流19批199人次。连续18年举办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每年实现现场销售额500多万元。每年举办泉台技术交流对接活动、闽台农业文化交流活动、泉台茶产业交流对接会及“海峡两岸农特产品年货节”等相关活动,实现两岸农产品销售额近两千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鼓励开展工作交流。

  鼓励泉台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农业人才双向交流。支持设立台湾青年农业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开展两岸大学生农业教学实践活动,对招聘台湾青年来泉就业,承接台湾青年实习实训的农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积极引导台籍科技人才及团队来泉开展创新创业服务,鼓励从台资企业选派台籍科技特派员。台胞在泉从事农业生产,可申请接受创业培训和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纳入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泉台胞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称,通过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支持台创园定期举办高规格的发展论坛或对接会,打造成为两岸农业政策研讨、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产品展销的品牌平台。鼓励台创园与台湾地区重点农会、农业科研机构、高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积极组织台创园安排相关台资台企参加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等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交流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台资企业的经济活力,带动台资企业农特产品销售,促进泉台农业合作交流。

  领导署名:万文伟

  联 系 人:陈佳良

  联系电话:28012316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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