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25100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25-04-17 浏览量:

                                 泉农函〔202559号

答复类型:A          

 

 

市发改委

关于大力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县域建设的建议》(2025100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根据历年扶持农村集体经济数量情况,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部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2025年度拟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294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50万元、省级资金1100万元、市级资金192.5万元),用于支持全市石狮市、南安市、安溪县、德化县各10个村,洛江区、泉港区、永春县各5个村等6个县(市、区、台商区)55个村发展集体经济。

二、盘活农村发展要素,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出台《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泉州市农


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并于2024年9月1日全市启动推行。截至目前,已成功交易1373个标的,成交总金额3.61亿元,资产资源类成交总额2.50亿元,增值额1471.58万元,溢价率6.25%,工程、采购类成交总额1.11亿元,节约资金1128.59万元,节约率9.20%。如,晋江市池店镇旧铺村菜市场项目在平台经过46轮激烈竞价,以每年150万元的租金成交,比挂牌价每年120万元增值30万元,10年的流转期限累计为村集体增收300万元。又如,永春县一林木采伐权项目,以25万元挂牌,最终以56.3万元的价格成交,增值率高达125.2%,为村集体增收31.3万元。永春县五里街镇吾边村森林资源资产项目,经平台交易由挂牌价5万元竞至12.8万元成交,增值率高达157%。2025年,拟进一步制定农村小型工程流转交易监管试点,探索制定农村集体产权“应进必进”相关措施,进一步激活农村产权要素,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三、探索以镇域为载体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制定《泉州市乡村振兴整镇推进的指导意见》,将133个乡镇分为城乡融合型、工贸带动型、农业生态型等3种类型,聚焦富民产业发展好、乡村建设提升好、乡村文化传承好、治理能力建设好、党建统领发挥好等“五好”重点任务,制定发展评价体系,围绕加强组织领导、重点任务落实、建设项目推进、典型培育推广、指标体系完成情况等五方面内容,提出评价指标体系,同步启动、分类发展、重点培育、体系引导,逐步构建“强镇引领、以镇带村、连村成线、村兴民富”的乡村振兴新格局。泉州市聚焦“耕地零撂荒、风貌零裸房、设施零欠账、村财零薄弱、村组零后进”五零底线任务,已培育整镇推进“五好”乡镇60个2025年继续培育20整镇推进创建乡镇

四、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2023年,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泉州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泉政办规〔2023〕19号),明确盘活利用的四种情形、盘活利用工作实施主体、盘活利用工作有关要求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一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助推农村产业发展,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市各地探索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比如“旅游+”模式、特色产业模式。如,永春县与华侨城文化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五里街镇古街区为核心,打造文旅康养综合体;安溪的自在仙境古厝茶家侨墅等。德化县国宝乡通过激发资本人才创业创新热潮,利用山水资源,结合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开展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工作,流转农民可以出租闲置的宅基地,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方式,引进福建兴岩集团、众诚拓展等旅游开发企业,合力打造云龙谷乡村旅游景区,流转土地500余亩,盘活民房3幢,平均每年为村集体带来了20余万元租金收入,也为当地解决了150多人的就业岗位。

 

领导署名:万文伟

人:蔡丽芬

联系电话:13506092301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41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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