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3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2025-03-25 浏览量:
    

 

                                 泉农202525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金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建设地质文化村列为乡村振兴重点工程的建议》(第132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单位深刻认识地质文化村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对地质文化村建设给予支持如,安溪县灶坪村成功申报三星级中国地质文化村后,我们也鼓励和支持乡村规划与地质文化相结合,确保地质文化村的建设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又能凸显地质特色。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了灶坪村后溪坑至台湾创业园区茶园机耕路建设、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也为地质文化村的创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支持和配合地质文化村的建设工作,走好具有泉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贡献力量。

领导署名:甘建安

人:黄宏波

联系电话:22371639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3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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