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农函〔2024〕126号
答复类型:B类
民进泉州市委会:
《关于推进农村撂荒地复耕复产确保粮食安全的建议》(20245021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成立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年粮食生产工作,将年度粮食播种面积落实工作纳入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政府工作重点、乡村振兴考核等重大任务事项。按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2021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垦工作,撂荒耕地复耕复垦工作列入乡村振兴考核项目,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细化到县(市、区),各地分解到镇、到村,层层抓落实,确保各地落实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加强粮食安全考核,市政府对2023年未完成早稻播种任务的南安、晋江、惠安进行约谈,对未完成年度粮食生产任务的南安市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全部分数扣除。每年市级拨出专项资金100万元,对发展粮食生产成效大的镇、村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全市共奖励12个乡镇、36个村。
二、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2023年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扶持粮食生产 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3〕3号),着力于粮食生产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促进粮食产业全链条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我局组织实施“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规模种植马铃薯、大豆、旱稻”“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奖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种植保险”等项目,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2023年,建立粮食“五新”技术示范推广示范片26个,规模种植马铃薯2759亩,规模种植大豆1489亩,规模种植旱稻3996亩,实施抛荒山垅田复耕种粮575亩、续种1439亩,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2024年,我市已下达相关粮食补助申报指南,落实1.1万亩旱稻播种任务,组织各地申报粮食“五新”技术示范片及规模种植马铃薯、大豆等项目。
三、统筹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19号)要求,制定《泉州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泉农综〔2021〕32号),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系统推进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积极宣传相关耕地政策,对于耕地撂荒2年以上,乡镇、村依法通过组织代耕代种等形式将撂荒地用于农业生产。一是做好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2021年,我市开展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补助项目,承包20亩以上撂荒耕地复耕种粮,每亩补助1200元。2023年,对承包抛(撂)荒山垅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规模10亩以上、连续三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第一年复耕面积每亩奖励1200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每亩奖补300元,进一步加大对撂荒耕地复耕种粮支持力度。自2021年以来,我市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总共完成4680亩,撂荒耕地复耕第二年种粮1440亩,市级资金补助626.4万元。二是开展“未耕地”核实整治工作。2023年以来,我市按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在全市开展了2次未耕地核实工作,并推进相关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2024年继续组织各地申报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统筹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工作。
四、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工作。持续抓好“大棚房”整治、违占农田建房等专项整治,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上,率先推广农田连片整治,加快建成一批“宜机宜耕、能排能灌、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现代粮蔬产业田园风光示范区。202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正式施行,规定要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我局督促各县(市、区)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制,进一步引导推进撂荒地利用,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建设性保护和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重点用于稻谷等粮食生产;属于一般耕地的,用于种植粮食和蔬菜、油料、糖料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市资源规划局在全市域范围内以乡镇或相邻乡镇为基本单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探索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推进撂荒地复耕和耕地碎片化图斑整治,实现耕地集中连片,推动耕地提质增效。
五、提高土地经营权流转率。贯彻新修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落实《中共泉州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做好农户承包地流转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泉委农办〔2020〕13号),10个县(市、区)做好整村流转农户承包地风险防范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土地权益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加强对土地经营权网上管理,按网上流转合同的填报,现全市12个县(市、区)共完成3702宗,备案流转95337.1亩,涉及流转总金额6.07亿元。
六、加大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工作。加大农村人才培育,引导乡贤、大学生回乡创业,我局每年评比25名农村实用优秀人才,每人奖励3万元,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依托农机服务组织农机装备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用,加大适合撂荒地耕种收防等环节农机装备推广力度,深入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引导种植户购置微耕机、小型插秧机、小型收割机、农业无人机等先进适用、智能高效的粮食生产农机装备,引导农机服务组织积极对接农村农业生产主体,提供机耕、机播、机收和机械化植保等全程机械化服务,充分发挥农机服务在农业生产性服务中的关键作用,切实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节约农业生产劳动力成本。
七、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系列宣传活动,据统计全市组织科技活动周活动20场,参加活动人数1987人,制作宣传展板20块,发放粮油科普宣传小册1000份及宣传品100份。二是线下宣传推广。组织发放关于泉州扶粮政策汇编手册、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活动周宣传画、粮食安全、健康生活、科学消费等方面的宣传资料,组织粮油企业开展精品粮油、特色产品展销,由粮油检验、储存技术人员现场讲解粮油储藏及营养健康消费等知识,引导民众科学消费和保管粮油,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线上宣传推广。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努力拓宽媒体宣传渠道。泉州电视台新闻频道就粮食生产、优质粮油进社区活动情况进行报道,掀起了粮食安全宣传热潮,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同时通过泉州政务、泉州农情、泉州晚报等网络平台,发动干部职工和群众关注粮食生产等科技创新线上活动,观看科技周科普视频,了解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和我国粮食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与实践,最大程度将活动信息传播到市民身边。
下阶段,我市将按你单位提出的建议继续做好粮食安全工作,开展撂荒地复耕复产工作;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农田连片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规范耕地承包流转,确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继续加大粮食扶持补助力度,提高农民种粮收益,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领导署名:甘建安
联 系 人:高俊杰
联系电话:13959836135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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