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22236号提案的答复
2022-07-29 浏览量:
  泉农函〔202283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22236号提案的答复

 

傅耀明委员: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提案》(20222236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资源规划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泉州实际,通过高位组织推动、健全政策体系、找准短板弱项、集成要素资源、打造典型样板、创新探索路径等,锲而不舍调产业、优环境、塑乡风、强治理、促增收,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一、推进农业产业发展。一是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7个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培育食用菌产业、乡村旅游业、乡村物流业,打造千亿特色产业集群。安溪县铁观音被认定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安溪铁观音、德化黑鸡、永春芦柑、永春佛手获“中国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晋江市为全国最大的冬春季胡萝卜出口基地。二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019年以来,市级财政累计投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资金2535万元,重点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增强家庭示范农场、农民合作社辐射带动效应。2021年11月,出台《泉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撬动银行资金、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切实降低涉农贷款融资成本,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活力。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到1.1万家以上,新型职业农民超过2万名。安溪县被列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南安、永春、德化被列为省级整县推进试点。三是打造特色品牌,开展乡村特色产业调查分析,指导乡村手工产业做精做细,打造“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业“金字招牌”。持续开展德化县三班镇龙阙村、龙浔镇英山村、春美乡,安溪县长坑镇山格村、尚卿乡,永春县东关镇外碧村、五里街镇、岵山镇、湖洋镇,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金井镇南江村等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工作;晋江市东石镇檗谷村、安溪县感德镇、永春县仙夹镇龙水村入选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安溪县尚卿乡、感德镇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晋江市金井镇围头村、金井镇南江村入选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四是推进深加工产业发展,依托我市优势特色产业,通过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形成了粮食、果蔬、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等加工产业集群,产业接一连三,企业上下衔接,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形成安溪茶叶加工、晋江惠安烘焙休闲食品、泉港粮油、南安米面主食制品、石狮水产品等多个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休闲农业快速发展,全市拥有各类休闲农业点300多个,从业人员1.4万人,年接待游客1100多万人次。

二、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泉发改〔2021〕113号),着力推进水、电、路、气和广电、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效率和运营管护水平。2021年,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278.2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5.6公里、危桥改造28座;完善农村电网设施建设,完成标准馈线自动化建设103条,改造台区建设267个,累计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800公里;新建多功能运动场8个、全民健身驿站12个、村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10座,更新健身器材160件;铺设5G基站8000多个,实现重点乡镇、重要行政村全覆盖。二是推进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制定《泉州市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了2021年、2023年和2025年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明确乡村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服务等四方面工作内容及任务指标,成立乡村公共服务工作专班,要求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该方案重点任务的细化落实工作,促进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地。2021年,完成乡村小学建设6所、普通高中建设2所,培训乡村教师293名,组织“送教下乡”132场次,全市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巩固在85%以上;全市164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设备实现“双达标”,一次性定额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44.9万人次;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4所,建设医养结合机构18家;推进城乡居民保工作持续向前,全市已参加城乡居民保人数374.57万人,参保率达99.83%。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水平,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72场次,提供残疾人就业专岗2400多个。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0年以来,连续三年获得省级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2020—2022年分别获得2433万元、2432.96万元、2432.96万元省级预算内资金,总额均居全省第一位,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试点村的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等方面建设。

三、注重城乡一体谋划。出台《泉州市推进中小城镇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城镇化办〔2022〕1号),提出“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城乡高标准融合发展”五个方面28条工作要点,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2021年11月,我市制定印发《泉州市乡村振兴整镇推进的指导意见》(泉委办发〔2021〕16号),明确在城乡融合方面,培育一批整镇推进示范乡镇,目前共遴选城乡融合整镇推进试点10个乡镇,聚焦“富民产业发展好”“乡村建设提升好”“乡村文化传承好”“治理能力建设好”“党建统领发展会”等“五好”重点任务,推动镇村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把乡镇建设成乡村经济中心、服务中心、文化中心、治理中心、党建中心,逐步探索整镇域城乡融合发展模式,2022年已组织开展一二季度考评,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积极兑现基层服务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有志大学生投身基层,服务农村,贡献所学所能。派遣116名毕业生到洛江等8个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为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对农民、返乡农民工在农村创业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担保贷款,政府给予2年财政贴息。2021年新增贷款229笔,放款3573万元,其中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农民工创业的121户,放款1771万元,创业数和贷款数均占总数一半以上。三是制定《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对离开户籍地县(市、区)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创业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实施“4222”产业工程,推进三产融合,持续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作,加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快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项目储备,争取更多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我市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好各类人才回归农村返乡创业政策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全力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做好返乡创业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施丽辉

联 系 人:颜硕丰

联系电话:22371639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