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23082号提案的答复
2022-07-18 浏览量:
                                 泉农函〔2022〕74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23082号提案的答复

施仲凯委员:

《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20223082号)由我单位会同民政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卫健委和城管局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

2018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全力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市本级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协调督促推动33个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底,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为接续推进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巩固三年行动成果,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①农村改厕质量持续提升,新(改)建卫生厕所8107户、农村公厕210座、示范性旅游厕所12座,摸底预测“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改厕12233户,完成156277户,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的改厕户摸排,未发现问题。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提高,新建改造乡镇污水管网226.46公里,9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86亿元。③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加强,10个镇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新增泉港区以区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捆绑打包交国企运营。④乡村建筑风貌得到明显改善,应编村庄规划完成批复562个,整治既有裸房28661栋,创建1个“崇尚集约建房县”示范县、1个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⑤村容村貌品质持续提升,创建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680户、省级森林村庄40个,累计建成绿盈乡村1633个,打造10个市级集镇环境整治示范试点,晋江市英林镇打造省级样板。⑥村庄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改善提升1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

虽然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而且艰巨的任务,正如您所指出的,还存在环保陋习未改变、农村建房不规范、人畜粪污处理缺管理、垃圾集中处理率低等等不少问题和困难,您提出的严格村规民约管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和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等建议也具有很强指导性和实操性,我局会同市民政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委、城管局和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到《泉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2022年泉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等文件中,并逐项有计划地实施。

在坚持制度管人管事方面,一是我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内容2021年10月在德化县召开乡村振兴现场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部署,强调大抓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继续以“一革命四行动”为重点,争取全域无“裸房”,探索农村建房后的物业管理,争取打造若干个“有闽南特色、走出去比谁都强”的试点样板。市政府在石狮市召开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现场会,组织观摩学习石狮市裸房整治、垃圾分类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项目,并作专题部署。市人居办召开了4次专题会,针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推动解决。通过细化责任分解、严格管护标准、强化监督考核,我市已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得到农民支持、能够有效运行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二是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倡导将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弘扬文明乡风、关心家乡建设、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共建美丽家园等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推动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在镇、村两级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中,严格按照修订步骤执行,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激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情,凝聚起了群众共建美丽宜居乡村的共识。三是住建局会同农业农村局、资源规划局制定出台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政策,建立新建农房“带图审批”制度,要求农户聘请经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施工。市住建局还汇编了30套《泉州市农村建房通用图集》、25套《石结构房屋改造参考图集》,并开展“送图下乡”活动,分发5000套图集至镇村一线;10个涉农县(市、区)也均完成县级政府公布推广农村住宅建筑立面图集,作为辖区农村建设审批依据;编制了《传统村落典型负面案例解读及对策》、《泉州市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建设指南》,供各地在营造村落传统风貌时参考借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在建房屋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行为,强化乡镇网格化巡查管理,要求乡镇落实技术人员农房建设“四到场”,坚决制止超层超面积等破坏乡村风貌的建设行为,对未完成建设的“裸房”,不予出具验收意见。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制度管人管事,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指导各地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断完善基层长效管护机制,充分挖掘、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的持续性;严格规范用地建房审批,依托乡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村民申请、村组初核、乡镇审批”的规定程序,全面落实“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审批机制。

在落实村庄规划,优化村民居住环境方面,一是市资源规划局制定印发了《泉州市村庄分类指引(试行)》《泉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泉州市村庄规划编制行动方案》,分类有序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安排村庄各项建设。针对低效、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如废弃、闲置的宅基地,分布零散计划撤村并点的农村居民点,闲置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因地制宜策划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推进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统筹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因地制宜设置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分类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合理设置公共厕所,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二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各县(市、区)印发了《“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提升专项实施方案》,持续提高改厕实效。市卫健委将“厕所革命”作为卫生城镇创建的重点任务,将农村户厕改造作为卫生县城(乡镇)、卫生村创建的重要指标,有效促进相关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不断提升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市城管局将“新建或改造一批农村公厕”纳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推进,2022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厕110座。同时,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实行“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全面落实“一长两员”制度,并加大农村公厕考评力度,市级每月抽评48座,县级每年全覆盖考评,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市城管局在全市133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大力提升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进一步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21年以来,全市新建改造10座乡镇垃圾中转站,采购56部垃圾转运车辆,目前全市共有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296座和垃圾转运车辆455部。四是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实施《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2年重点推动各涉农县(市、区)按照县域一体、水务一体的思路,落实由专业公司负责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建、管、运”,实行专业化建设、公司化运营。全市计划投资2.9亿元完成10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包括新建污水处理站19座,增加处理能力3800吨/天,新建泵站17座,建设主干管180公里,支管接户管290公里。今后,我们将继续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村庄各项建设,组织推进农村公厕提档升级,因地制宜改造升级一批老旧公厕,支持有实际需求的自然村新建改造农村公厕,健全完善公厕管护制度;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延伸覆盖所有自然村组;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以县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捆绑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按照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市场运作的原则,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在激发群众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我市各级各部门着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宣传,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整治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和好人好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乡镇干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作为的自觉性。注重培育“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的意识,引导基层将环境卫生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村民主动参与改厕、房前屋后绿化净化等工作。一是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生态环境建设,提高村民环境意识,从“要我治”转变为“我要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乡贤、农村“五老”等力量,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常态化监督,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2022年村庄清洁提升行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各地农民群众以“共建洁美家园 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实施“立足清、提升质、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强化督”等“六项举措”,深化推动村庄清洁全面提升。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2022年度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全市创建市级美丽庭院示范户2000户,申报创建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000户,重点打造一批美丽庭院示范片(带),以小美带动大家创美,进一步绿化美化村庄整体形象。四是市卫健委开设“健康责任田”“健康指引”“健康版”等新闻媒体健康教育栏目,突出宣传重点,破解宣传难点,积极扩大群众对卫生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开展除“四害”活动和环境卫生大扫除,共同建设美丽家园。今后,我们将突出典型引领,深入挖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典型经验,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多层次、多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封信”“闽南四句”、动漫画宣传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水平。

在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方面,市财政局不断强化财力保障,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资金监管。一是构建投入长效机制。2021年度市级相关部门投入专项资金3.15亿元,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调整政策,市级从土地出让收入安排1.74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好”农村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以奖代补”、农村户厕改造治理工程包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村推进等项目。二是促进项目永续利用。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为契机,市级财政每年统筹1.5亿元,推进较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促进农村路网改造提升。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加强乡村绿化建设,开展乡村绿化提升和乡村公园建设,绿化美化乡村宜居环境。安排奖补资金1000万元,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成绩排名前50名的村和村庄清洁行动成效明显的村进行奖补。三是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市级财政投入300多万元,支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引导各行政村树立全村“一盘棋”建设观念,推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安排市整镇推进试点示范1000万元、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2400万元和乡村振兴示范线建设2020万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宜居环境,提升乡村品质。四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方面推进各县(市、区)运用PPP模式推进环卫一体化、水务一体化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目前全市采用PPP模式的污水处理项目共13个,引入社会资本52.8亿元,有效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将晋江洛阳江上游县(市、区)农村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纳入水资源补偿资金使用范围,推动建立农村污水处理常态化机制。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化财力保障,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大土地出让金投入,确保土地出让收益不低于50%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加快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完善项目库储备制度,加快拨付项目资金,切实发挥政策效果和资金效益。强化PPP项目监管,加强对属地政府和资方的工作协调,督促属地政府和资方落实项目合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再次感谢施委员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真诚的期待您继续关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发展,继续为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出意见建议、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建言献策。

领导署名:骆伙明 

联 系 人:林鹏志

联系电话:0595-2228466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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