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221148号提案的答复
2022-07-08 浏览量:

               

 

                                  

泉农函〔2022〕72

答复类型:A

 

 

姜盈盛委员:

《完善土地制度,推动高质量农产品的品牌开发与创造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坚实的基础》(20221148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创新用地管理方式,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及质量安全监管,不断促进我市农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强化农村用地保障

一是规划先行,在摸清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底数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规划,保障农村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发展用地合理空间。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庄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


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业生产。截至20224月底,全市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已启动村庄规划编制878个,其中已经县级批复584个,试点村村庄规划批复完成率100%,规划完成情况在全省各设区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是保障用地指标。将农村产业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允许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满足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在下达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时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予以倾斜,按年度下达我市的一般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0%予以单列。优先保障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改审批制为备案制,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土地权利人协商一致,签订用地协议,报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备案后,即可动工建设。2020年以来,全市共备案设施农业用地290宗,总面积3931.2亩,使用一般耕地面积353.7亩。

三是保障三产融合用地。我市将在总结晋江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渠道,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增强农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能力、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入。鼓励各地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农业、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对使用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的农业项目,优先办理供地手续。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成效突出的市县,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对乡村振兴战略项目中的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不收回)、不转用,按原用途管理。

二、推动土地综合整治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大力开展旧村复垦工作,通过对农村废弃、闲置住宅等低效、空闲土地进行整治复垦,把农村原有分散、闲置的农民住宅及其他设施予以拆除复垦为耕地,形成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可用于交易,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自2010年开展旧村复垦以来,全市共通过旧村复垦产生增减挂钩并交易指标1.40万亩,交易金额39.50亿元。二是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20年,我市确定了安溪县白濑乡、永春县五里街镇、德化县龙门滩镇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将对田水路林村矿等进行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试点区域农民拆迁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我市将积极争取省上试点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化、资金奖补等一系列支持政策,促进试点项目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三、加大农业品牌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截止目前,全市累计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80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579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186个产品;有机食品12个产品;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23个产品;创建永春县绿色食品(茶叶)原料生产基地11万亩,绿色食品(芦柑)原料生产基地15万亩,安溪县绿色食品(茶叶)原料生产基地3万亩。20213月,联合市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制定印发《泉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泉州市知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委员会,组织相关县(市、区)推荐市级知名农业品牌,目前全市累计有市级知名农产品区域品牌10家,市级知名农产品品牌58个。

二是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充分发挥省级省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追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生产主体名录。建立线上巡查制度,形成市级每月、县级每周、乡镇每天线上巡查全覆盖的巡查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将日常检查巡查、监督抽查等发现问题上传平台。2021年以来,全市现有入驻平台生产主体2524家,上传追溯信息16182个批次,赋码114749个批次,共计线上巡查47551人次,巡查生产主体352710家次。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将并行制度落实参加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支持挂钩,充分调动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县乡风险预警、市县例行监测、省市随机抽查的监管监测方式。针对农药、兽药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加强从生产经营到使用全链条各环节的执法监管。2021年全市共计完成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9487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达99.1%,县、乡完成快检90355批次,共计立案查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52起,全市全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领导署名:万文伟

人:王江霞 

联系电话:28012316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7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资源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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