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农函〔2022〕66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91号建议的答复
林文溪等16位代表:
《关于支持永春发展芳香产业的建议》(第10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代表们在本次人大代表建议中,提出的建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支持永春农垦企业改革发展,并对其承担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给予相应扶持”,二是“大力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农产品集中加工等涉及芳香产业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的建设,并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进行一定的倾斜”。泉州市农业农村局(下称“我局”)认为这两个建议很有见地,若在政策方面无障碍的话,确实能促进永春芳香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现就有关情况和我局的初步考虑与代表们进行沟通,希望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较好的措施。
一、关于支持永春农垦企业对其承担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扶持问题
代表们重点提到的是“利用撂荒地推广芳香植物种植”,这涉及撂荒地整治的政策问题,即撂荒地利用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最低也是省级政府层面才能制定,泉州市政府似乎无权制定“撂荒地利用政策”。撂荒地原来就是耕地,大部分面积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且有较多撂荒地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近几年已经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灌溉与排水、田间路、耕作路、农电配套等小农水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顺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即使种植经济效益较好的胡萝卜等蔬菜作物,也要保证一年中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如惠安县东岭镇,部分耕地流转给种植大户种植胡萝卜,从今年开始,在1-2月份胡萝卜采收后,种植一季旱稻作物,目前旱稻长势良好;另外国家相关规定“耕地纵坡超过25度的农田不宜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撂荒地若是坡度超过25度的,应该是可以套种草本芳香植物的,在种植草本芳香植物农田内也需套种一季甘薯、玉米等农作物。
对于永春县组建的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其以后申报的有关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撂荒地整治等项目,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评审后将进行批复建设,促进该国企对永春县撂荒地进行统一流转、统一招商、统一种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逐步解决农村弃耕撂荒、损毁耕地等问题,确保农业增产增收,促进“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关于支持涉及芳香产业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的建设
(一)我市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的项目情况
近年来,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农林22条”),全面推进泉台农业融合发展。全市现有台(合)资农业企业79家,引进示范台湾农业良种29个,新引进台湾技术16项,新购进设备30台。其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永春),策划实施了云丰谷闽台柑桔生产基地建设、柑桔良种筛选及育种繁育基地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10个,并已建设柑桔种质资源圃312个品种,集成推广台湾柑桔五新技术3000亩。今年已下发《2022年泉州市泉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示范、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拟扶持一批引进台湾良种、技术的农业基地,进一步强化泉台农业合作。
(二)支持芳香产业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的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12号)精神,我市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30号)(下称《意见》),该《意见》第二部分“推进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发展”中提到“...重点推进晋江市安海镇等22个市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和永春达埔香都小镇等5个入选省级第一批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建设,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绿色化融合发展,形成‘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重要功能平台,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城镇化。”永春达埔镇近十多年来正是遵循“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绿色化融合发展”的思路,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随着兴泉铁路永春站(位于达埔镇香产业园南侧)今年9月底开通运营,将极大促进达埔镇产城人融合发展,也将有利于永春芳香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在具体举措上,我局将会同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培育壮大永春农村产业融合主体,一是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融合发展能力;二是打造农村产业融合领军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原材料保障;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工商企业发挥技术市场和资金优势,参与农村特别是芳香产业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的建设。
另外,我局将在扶持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安排上,支持符合条件的芳香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的建设,并将协助向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争取符合扶持投向的资金,支持永春芳香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的建设。
感谢您们对永春芳香产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
领导署名:陈振荣
联 系 人:饶东斌
联系电话:28953368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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