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5号建议的答复
2022-06-23 浏览量:
                                 泉农函〔2022〕59号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1035号建议的答复

 

龚万雄代表:

《关于坚持向海而兴进一步推进沿海乡村振兴建设的建议 》(第1035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海洋与渔业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一是加快规划编制,制定出台《泉州市村庄规划编制行动方案》,梳理全市10个县(市、区)应编村庄1012个,制定辖区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有序推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于2023年底前实现应编尽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供有力支撑。截至2022年3月,全市10个县(市、区)已开展村庄规划编制878个,其中完成批复584个,分别占应编总数的86.8%和57.7%。二是设立专项资金,2020至2021年多次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共计600万元扶持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总计120个;2022年度计划拨付300万元扶持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此外,县级也进一步加大对村庄规划的资金投入,如永春县设立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共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奖补,晋江市对应编尽编村庄按照编制委托合同总金额的50%进行经费补助。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泉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文件要求,指导各地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立足村庄自然生态环境、产业分布和居民点聚落特征,确定村域范围总体用地布局及管控要求。因地制宜安排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设定经营性用地用途和控制指标,优化农村产业用地布局,依据不同村庄类型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出台《加快建设“海上泉州”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泉政文〔2021〕49号),着力提升传统优势海洋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加快构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研究制定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将专项资金名称变更为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资金规模从15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提高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提高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等财政补助方式占比,推进财政资金从“直接补”向“间接引”转化。2020年以来,石狮市、晋江市先后入围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泉州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泉州湾海域)和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966亿元,我市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两年获批中央财政资金的城市。祥芝、崇武中心渔港提升改造、深沪中心渔港扩建等12个项目列入我省2020-2022年渔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向上争取补助资金2.87亿元。

三、推进深化“一革命四行动”。2021年,我市全力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年度任务。农村改厕质量持续提升,完成“十四五”农村改厕计划摸底预测,全市计划五年新建改造28757户,新建改造农村公厕210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不断提高,新建改造乡镇污水管网215公里,实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化运营管理,其中:石狮市、惠安县、泉港区已完成“三位一体”市场化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加强,全市10个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均完成“6个有”建设,完成投资1484.92万元,生活垃圾减量18476.2公斤;村庄清洁行动不断深入,从“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累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30.9万人次;组织750个村(其中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和实绩突出村173个)4016户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其中680户获评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

四、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出台《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发改〔2021〕113号),着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进水、电、路、气和广电、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提出2021年、2023年和2025年三个阶段公共服务发展目标,明确乡村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内容及任务指标,推进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2020年向上争取省级预算内资金2433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总额占全省21.6%,2021年争取省级预算内资金2432.96万元,用于乡村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争取资金额连续两年总额居全省第一位。

五、着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连续5年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投入市级资金1200万元,建设120个市级示范点。2022年在全市实施“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24个,打造便民文化圈”为民办实事项目。逐步实施从市级到村级图书馆“通借通还”的总分馆制。全市建成“百姓书房”250多家;实施万千百十文化惠民工程,举办百姓大舞台活动200多场,推动每个县(市、区)建有“百姓大舞台”固定展示点。近两年完成戏曲下乡等公益性演出900多场。

六、提升乡村人才待遇。一是落实乡镇(街道)干部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10%-20%的经济待遇。各县(市、区)定期调整提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每年年终参照省上做法追加乡镇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进一步提高乡镇事业单位收入水平。二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我市已全面落实“从2019年1月起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500元的标准”, 鼓励优秀人才长期扎根农村教育事业。三是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实施基层高学历卫技人才补助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卫技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日制本科学历卫技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对乙类、丙类乡镇卫生院全日制大专学历卫技人员每人每月补助500元。

七、加快推进试点示范创建。2021年,全市共有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145个,其中石狮市6个,2021年共生成创建项目21个,完成投资1617万元,圆满完成当年度创建任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9年来,我市共获评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42个,其中石狮市永宁镇西偏村、祥芝镇古浮村、祥芝镇祥渔村等3个村先后获评,各获省级奖补资金400万元;石狮市永宁镇列入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打造,2021年获评省级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获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涉农惠才政策,进一步引导人才流向基层一线,持续提升乡村公共文化设施,丰富乡村文化供给,培育乡村旅游精品,发展乡村文化产业,紧抓农业农村部鼓励建设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契机,指导石狮、晋江等县(市、区)申报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争取国家、省级资金用于渔港经济区建设,推动我市现代鱼货交易市场、水产冷链物流、海洋生物医药及制品、渔村风情游等特色项目发展,助力我市沿海地区乡村振兴建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领导署名:曾国志

联 系 人:颜硕丰

联系电话:22371639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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