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060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1-07-13 浏览量:

   泉农函〔202182

                                   答复类型:B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2021060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进泉州市委会: 

  《关于解决耕地抛荒保障粮食安全的提案》(第2021060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为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统筹利用撂荒地是保护耕地资源的必然要求,是挖掘保供潜力的重要途径,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有效手段。为解决撂荒地复耕问题,我市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 

  我局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中央、省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市领导高度重视,以市政府办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19号),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泉州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领导组,制定相应奖惩机制,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中央、省的部署要求,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统筹利用撂荒地,有效制止耕地撂荒,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我局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各地进行实地调研,召集相关科室研究撂荒地复耕工作,全面统筹利用撂荒地复耕。我局印发《泉州市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泉农综〔202132号)文件,要求各地全面摸排我市撂荒地底数,制定复垦复耕、统筹利用措施,扎实推进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有效减少撂荒地存量。 

  二、开展撂荒地摸排建账 

  各地按要求开展撂荒地调查摸地,并按要求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430日,各地经过摸排统计上报,根据各县(市、区)摸排上报,全市共有31169亩撂荒耕地,占全市耕地面积208.22万亩的1.51%,涉及99个乡镇,604个村,其中:洛江1568亩、泉港465亩、石狮397亩、晋江710亩,惠安713亩、南安3992亩、安溪5136亩、永春11095亩、德化7073亩。撂荒地类型为平原地区2548亩,介于平原地区和丘陵地区之间2318亩,丘陵地区26303亩;撂荒时间:1年以内2726亩,1年以上2年以内3896亩,撂荒2年以上24546亩。外出无劳力耕13699亩,耕地条件差15038亩,其它(野猪等破坏)的2432亩。 

  三、撂荒原因分析 

  1.种植效益低。种植效益普遍不高,种植粮食作物基本没有利润,经济作物相对产值较高,但雇工及农资成本越来越高,且靠天吃饭,经常受旱灾、寒流冻害、冰雹等灾害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较低,造成耕地撂荒。 

  2.劳动力不足。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农村空心化,种地的青年农民越来越少,务农人口普遍老龄化,且大部分为了自给自足,偏僻地区耕地出现“人少地多”,产生了无人耕种撂荒现象。 

  3.耕作条件差。撂荒耕地一般地处较偏远山区丘陵地带,耕地耕种条件差,土壤地力差、灌溉不方便等,以山垅田为主,交通不便,水利设施老化,或是零零散散,无法集中连片,地块小不利于农机具推广使用和规模化生产种植,种植成本高,不愿流转承包。 

  4.野生动物为害。主要是德化、永春、安溪、南安等受野猪危害较严重,2020年德化县粮食作物受野猪、老鼠危害12.5万亩,对该县粮食生产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野猪、老鼠主要危害水稻、地瓜等农作物,危害农作物地点主要村庄外的边远山地、林地边。 

  5.耕地流转较难。全市人均0.3亩,地块小,丘陵山地多、地处边远交通不便,不适宜机械作业,种植大户流转丘陵山垅田意愿不高。耕地对外转包力度不够,农民由于地块小,承包租金不高,对是否流转出去无所谓;且目前处理耕地撂荒问题没有有效的办法,有的耕地撂荒多年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 

  四、统筹利用措施 

  1.依法依规整治撂荒耕地。制定复耕时间,沿海平原片区撂荒地,2021年底全部完成复耕,山区丘陵片区撂荒地复耕难度较大,20226月底前完成复耕。根据撂荒地的撂荒时间,撂荒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村集体依法依规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如按期完成任务的村集体,收缴的违约金全额划归村集体作为工作经费。连续撂荒二年以上的,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经营权或使用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按各地上报复耕安排,全市2021年底计划完成复耕14508亩,明年6月底完成15951亩。 

  2.发挥项目带动促进撂荒地复耕种粮。一是积极推进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针对我市山垅田撂荒地较多的现状,全市丘陵地区撂荒耕地有26303亩,占全市撂荒地84.39%。加大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推进力度,在今年计划任务1500亩的基础上,继续发动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撂荒山垅田流转种粮,市级将优先列入明年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补助项目,争取全年山垅田复耕种粮面积达3000亩以上。二是做好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奖补项目。要求获奖乡镇、村耕地零撂荒,有撂荒的也需年底前全部复耕完成。三是各地出台相应政策扶持项目。针对丘陵地区撂荒地扶持发展水果、高山蔬菜、中草药等经济作物,加强投保宣传力度,降低野生动物危害损失,提高农民经济效益。 

  3.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耕作条件。按省厅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撂荒地将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撂荒地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各地要继续进行摸排,将符合条件的撂荒地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据统计全市耕地条件差的撂荒耕地15038亩,占全市撂荒地48.25%。主要是水利设施老化、交通不方便。今年,全市共有6287.5亩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明年拟立项2400亩,合计8687.5亩。通过配套建设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对零散耕地,合理进行土地整治,加大小块拼大块格田化平整,提升宜机化水平,通过整治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和基本满足农民小型机械化耕种的需要,对缺水旱地,加快建设小型水源、机井、喷灌、滴灌、管灌等高效节水设施。 

  4.推进土地流转及社会化服务。据统计全市外出无劳力耕作撂荒地有13699亩,占全市撂荒地43.95%。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加强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实现土地承包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乡镇及村要采取相应措施,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有能力耕作的其他农户经营,引导土地逐步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农业企业集中,为统筹利用撂荒地创造条件。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服务,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强先进农机具推广及培训力度,推广适合我市山区小型农业耕种(收)农业机械,促进农机的普及率,节省人力物力,扶持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开展代耕代种等服务,对复耕20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大户将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确实降低我市撂荒地存量。 

  5.推进农业项目与撂荒地复耕挂钩制度。按《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19号)文件,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及乡村振兴进行考核,对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不力的镇(乡)、村将兑现奖惩,村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5亩以上的进行全市通报,不得申报省、市乡村振兴成绩突出村;乡镇(街道)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30亩以上的进行全市通报,不得申报省、市乡村振兴特色乡镇、产业强镇等。据摸底排查,列入省、市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撂荒地6864.42亩,列入乡村振兴示范线路及备选线路的有1530.81亩,市乡村振兴办将对相关村进行核查,要求年底全面复耕完成。市级对申请市级农业项目的乡镇及村将进行撂荒地核查,有存在撂荒耕地的将一票否决,如果是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大户流转耕地后撂荒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下阶段,我市将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认真落实中央、省的工作部署要求,在全面摸排我市撂荒地底数基础上,针对每宗撂荒地块制定相应的复垦复耕、统筹利用措施,扎实推进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确保我市尽快完成统筹利用撂荒地复耕任务,保障我市粮食安全,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领导署名:陈振荣 

    人:高俊杰 

  联系电话:22398931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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