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1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2021-03-30 浏览量:

   泉农函〔2020〕14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次会议 

  101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住建局 

  《关于加快推进老旧石头房改造的建议》(第1015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各级扶贫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多措并举协助住建部门做好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和巩固提升工作。 

  一、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扶贫、住建部门实现双向数据共享。扶贫部门每季度及时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数据与住建部门共享,确保建档立卡对象能精准、及时享受到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住建部门及时向扶贫部门提供辖区范围内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住房改造情况、安全认定情况通过双向联动确保全市未出现居住在C或D级危房的贫困对象 

  二、开展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期间,我市承接省上易地扶贫搬迁任务3658人,累计完成搬迁任务987户3658人,其中南安市104户272人、安溪县812户3150人、永春县43户146人、德化县28户90人,所有搬迁对象住房已完成验收并搬迁入住,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07亿元。 

  三、扶持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改善提升在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的基础上,“十三五”以来市级财政投入9000多万元,累计帮助4800多户贫困户改善提升住房条件。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在过渡期内,市级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脱贫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一般农户室内地板水泥硬化、室内墙面粉刷、房屋围墙翻建加固、安装扶梯、房屋防渗防漏、改水改厕、安装加固门窗、通讯通电、修建出行简易便道等,给予一定扶持,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资金投入的80%,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领导署名万文伟 

  联 系 人:颜硕丰 

  联系电话:2237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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